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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簿是他們的結婚照,他記得當初工作人員問她要把哪些放大的時候,她輕輕地搖了搖頭,說不用了,這樣就很好。
筆記本,是她的日記。
路梵蹲著身子,遲疑了很久,還是翻開了第一頁——
2010年11月5日。
今天,我聽了媽的話去相親,雖然知道她是為了我好,但是心裡還是有些排斥。
天氣很陰沉,可以聞到壓抑的泥土味和草腥氣,應該是快要下雨了。
交通出乎意料地順暢,我到得早了半個多小時,於是就這麼一個人呆坐著看著天空,猜想什麼時候會下雨。
那個人很快就來來了,當他在馬路對面停車的時候,我已經看到了他,但是總覺得和照片裡不太一樣。
怎麼說呢?
當然不是長得不一樣,因為無論是照片還是本人,他長得都是一樣的惹人注意。
不過氣質方面略有不同,照片裡的他顯得有些陰沉,看到他本人的時候,我卻是覺得,這真是個乾淨清爽的男人,一身的一塵不染,站在人群裡,就像會發光一樣。
啊,我第一次看到會發光的人。
他一步一步地走來,面無表情,有些陌生的疏離感。
我聽到了自己心跳逐漸加速的聲音,跳得那麼有生命力,就連這陰霾的天空,也跟著變得繽紛起來。
我自嘲,這莫非是一見鍾情?吶,原來我也是這麼老土的人。
但其實,我並不相信一見鍾情,所以,我覺得自己當然不是愛上他,只是莫名地覺得他很好,好得讓人心動。
他不怎麼說話,除了自我介紹一句話也沒有說,真是個不解風情的男人。
我有些尷尬,不知道怎麼辦,只能看著外頭的天。
兩人就這麼幹瞪眼地坐著,我坐得如蟲蟻鑽心,他卻坐得怡然自得,這點令我很欽佩。
想來,這個男人,很有定力和魄力,不然怎麼會輕易撐得起這麼令人不舒服的場面。
天空烏雲蠢動,天光暗淡,不一會兒,就洋洋灑灑地下起了雨。
下雨的時候,我說:“下雨了。”或許是聽了我的話,他轉了頭往外看去。
我帶著些小女人心思偷偷看了他的側臉。
唔,真的很好看。
那麼挺直的鼻樑,那麼美好的下顎線。我很不害臊地想到了,這樣的下顎,很適合接吻。
外頭下了很大的雨,一直到萬家燈火逐漸亮起的時候,雨勢才微微小一點。
杯子裡的咖啡已經涼透,他忽而抬頭問我:“我送你回家吧?”
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聲音低低沉沉,我喜歡得很,喜歡到連心都飄起來了。
我想我真是一個以貌取人的膚淺女人,居然對只見了一次面的人,有了這樣的心思。不過食色性也,老祖宗都這麼說了,我又有什麼好責怪自己的呢?
我當然答應他了,衝著這麼好聽的聲音,有誰會忍心拒絕。
他開車很沉穩,我本來有些暈車,可是這一路上,我都沒有一絲的不適,這樣的感覺,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讓我這麼一個暈車多年的人覺得可以一直這麼遊車河,一直一直繼續下去,這是一種多麼令人歡欣鼓舞的感覺啊。
而這個第一次見面的男人,居然給了我這麼美妙的感覺。
他沒有開音樂,也沒有開收音機,也不和我搭話,就這麼專注地開車。
唔,他真的很擅長處理尷尬的場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果然很有道理,我覺得從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過了幾分鐘而已,可事實是,車已經在雨裡開了半個小時。
我有些自戀地想:他是不是故意開這麼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