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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父替她回答了:“小女當天的確回過家,這有什麼問題嗎?”
“之前為什麼不說?”
“這並不影響你們查案。”沈父拿出長輩的氣勢,義正言辭道,“警察同志,你這是在懷疑小女嗎?”
“不,只是同案件相關的人,我都有義務調查清楚。”
“那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小女案發當時就在家裡,我和她母親都可以為她作證。”
我看向畏畏縮縮的沈曼,問道:“是這樣麼?”
“……是。”
關係這麼親密的人的口供,基本沒有價值,因為他們徇私做假的可能性太大。而且若是有如此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沈曼當初為何不說?現在說這些,未免太假,太蒼白。
“我們會參考的。”我點點頭並不點破,“還有一件事。據項北的律師林昊所說,項北在一個月前就提出要離婚了,是真的嗎?”
沈曼驚了一跳,沒想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