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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五除二把別人給滅了,您更有壓力,江叔,讓您操心了。”
老江聽了這話之後,又看了一眼趙濟勇,臉色稍緩,點了點頭:“難得你還知道我為你們操了不少心,反正也操了這麼多了,也不在乎多操一點。以前教你們功夫,向來重武輕,除了武功招式之外,化課一點沒有,但是現在不行,我看你們的思想有點危險,必須給你們上點化課,讓你們正正心。”
“學化課?還要正心?”程志和趙濟勇面面相覷,都不知道老江的葫蘆裡面賣的什麼藥。
“不錯,正心。”老江將那本小冊子在兩人面前晃了一下,說道:“你們太年輕,沒有定力,這套拳又戾氣十足,老爺子的背景又深,做起事來,比普通人家的孩子要少了許多顧忌,將來弄不好的話,恐怕要出事。正所謂道漲魔消,心正,則道漲;道漲,則魔退,從今天起,你們把這本冊子每天大聲讀兩遍。”
“什麼小冊子,威力這麼大?”程志伸手從老江手裡將那本小冊子接了過來,看了一眼封皮。那小冊子是老江手寫的,封皮上沒有任何字跡,從表面上來看,就是幾張薄薄的練習本一樣的東西,翻開第一頁,小聲的讀了幾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冊子竟是一本《道德經》。
“**。”趙濟勇雖然沒有讀過《道德經》,但是那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卻是相當的有名,幾乎百分之七八十的國人都曾聽說過。雖然這百分之七八十的國人恐怕又有百分之七十八的人不解其意,但是並不影響這篇五千多字的先秦道家哲學名著在大眾面前混個臉熟。
五千多字,每一個字都用蠅頭小楷工工整整的抄在紙上,筆劃錯落有致,鐵劃銀勾,力感十足,實則江某人書法之大成。看樣子,老江在抄寫這篇章的時候,是下了苦功夫的。翻到紙的背面,卻又不見鋼筆書寫過後在紙背上留下的痕跡,仔細再看,竟然是用毛筆書寫的。
程志對書法的認識,僅僅侷限於小學時候上的“寫字”課而已,當時像模像樣的買了一枝毛筆,在老師的教導之下,學起了古人。可是寫了半天,才現,懸起手腕寫毛筆字,和手腕放在桌上寫鋼筆字根本就是兩回事。費了一堂課的時間,手腕懸得隱隱做痛,寫出來的字卻像是鬼畫符一樣,從此對毛筆書法更沒有興趣了,壓根就不知道,原來用毛筆也能寫出蠅頭小楷。
他的一臉欽佩都被老江看在眼裡,得意的笑道:“怎麼樣?老子用毛筆寫的小楷,不亞於你們用鋼筆寫出來的吧?”
趙濟勇沒有仔細看那篇字,聽他這麼一說,才知道竟然是用毛筆寫的,急忙從程志手裡奪了過來,惹得老江一陣驚呼,立時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下意識的伸出了手託著,生怕他毛手毛腳,將自己的寶貝弄壞了。
看了兩眼之後,趙濟勇也是大吃一驚,旋即滿臉通紅,面帶羞色:“太了不起了,江叔,您老人家果然是人間極品,這手毛筆字寫得,比我們用鋼筆寫的還要漂亮,您看這頓筆,再看看這筆鋒,我還是第一次聽說,用毛筆也能寫出這麼小的字,服了,徹底服了。”
“這就是正心的結果。”老江看到自己一篇毛筆字將這兩個小子斃得啞口無言,不禁眉飛色舞,又坐回了椅子上,點了一支菸,熟練的吐了一菸圈之後,說道:“從開始和戰友們一起研創這套拳的時候,我就開始堅持每天用毛筆抄寫《道德經》。最初抄寫幾十個字,寫出來的字就開始變形,足足用了三四個月,才能一氣呵成的將這篇章抄下來。這一篇,是我最滿意的,一直留到現在,從不輕易示人,你們兩個好造化啊,從我這裡,把壓箱底的絕活學去了,還看到了我的寶貝。”
“對您來說,這是寶貝,對我們而言,只不過是一幅寫得還可以的書法作品而已。”趙濟勇心裡嘀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