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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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不要那種『關係』,正好,他正打算終結她的單身身份,讓其它男人沒有機會覬覦。
他要緊緊把她綁住……一輩子!
沒錯,一輩子,他喜歡這個主意!
「結婚?你當真嗎?我不喜歡連婚姻都拿來當成籌碼。「推開他,雨薇黯然的低訴。「你以為我會傻到那麼做?這麼多年的橫隔不是一時半刻就能抹滅的!」
「什麼意思?「她問。心揪在一塊,突然覺得受委曲。她不喜歡這種感覺,極力想甩脫,卻揮之不去……是因為已經太在意了吧?「你的使命重大,我要你嫁給我。」
「使命?」她問。
「當我和『他』之間的橋樑。」
「可是你剛才又說要他吃驚……」古昊天咧開嘴,「走吧!」拉著她往醫院外走。
「古昊天,你話還沒說清楚……」任由他拉著自己,雨薇的臉慢慢淡開,心底驀然充斥一股滿脹的喜悅……她忽然明白了,這個男人拉不下臉,她想,他大概一輩子也拉不下臉說那三個字。
因為,結婚……那並不在他們一開始定的「交易」範圍內!
但是,她明白,誰先跨出那一步,事實上已經說明了無需言傳的一切。
九月炎風醺人醉,迎著風,身邊的男人緊緊位住她的手。依附著他替自己尋覓的方向,雨薇無憂地往未知的前方去……母親為她設想的一切,沒有因為那隻手環而實現,但母親替她牽了線,這冥冥中的一切呵看來,明天也會是個好天氣,很暖的天氣。
(完)
尾聲
鄭媛記得才不過三年前,當我還不是鄭媛的時候,我過的是你們無法想象的窮日子。
雖然張愛玲說:成名要趁早。很多人以為我的成功輕易得像是垂手可得,過程十分輕鬆愉快,但我確實不是一炮而紅的作者。
在寫作的歷程上我不曾幸運過,過去你們沒聽過我,那是因為我的名字淹沒在眾多作者的大名下,無足輕重到讓你們記不祝
不到二十歲,我就開始寫小說,連續十年以上的耕耘,才終於得到你們的青睞,那真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一段過去,大好的青春大概一大半都耗在寫稿上了。如果我沒有因為熬夜而滿臉皺紋,那已經要感謝佛祖保佑了!
那段窮到每天吃同樣的水煮麵、熬夜寫稿,一直到早上十點才沾床睡覺的日子,一直存留在我的腦海裡,現在回想起來,那像一場夢,我不明白當初自己為什麼那麼固執,日子已經過得那麼苦,到底支援自己繼續夢下去的理由是什麼?
有時驀然回首,我都替自己捏一把冷汗,如果我仍然是當初的我,如果我仍然等不到今天,我是否照樣每天吃水煮麵過日子、每天都是度小月?
答案當然不是。
命運很奇妙,我不得不相信人生是階段性的成長,除非自己賴著不走,否則不會停滯。
當我以鄭媛的名字,出版第一本書的時候,我並沒有預料到自己的書能賣到什麼地步。
依靠自己對文字的直覺,早在「殘酷情郎」還沒出版時候,我一口氣寫完了後續三本書,這對我來說是前所未有的快速度,也因為這樣我有了積稿,多了喘息的機會。
一直到現在,每月一本稿子對我來說仍然是很吃力的。
我必需不斷鞭策自己努力寫稿,才能達到你們要求的速度,但還好,寫作一直是一件快樂的事,我大概天生註定吃這行飯,所以辛苦的時候傻傻的度過,快樂的時刻當然更不捨得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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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想進一步認識我的讀者、認識我的朋友、認識我周遭的人群。如果有機會,想把你們都寫進我的故事裡。
被很多人眷顧,我承認自己真的很幸運。以前我像是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