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丁典與《神照經》(求推薦,求收藏)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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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他要做的事情可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
做到“水波不興”的地步,滿足幾個條件的話,不是很難。
這淩退思當上了知府之後,為了得到丁典的連城訣,為了荊州的大寶藏,先是假意將女兒許配給丁典,繼而暗中佈下毒計陷阱,將丁典毒倒後擒入獄牢,嚴刑拷問,只是一無所獲罷了。
而凌霜華明其對丁典的真情,自毀容貌,絕其父相逼之念,發誓與丁典永不相見,每日以一盆菊花放於窗臺,與獄中丁典進行無聲的交流,演繹一場矢志不渝的愛情。
一言以蔽之:虐戀。
這是丁典與凌霜華的故事,但吳明對這種情啊、愛啊之類的事情不太敢興趣。
很正常,他對所謂的梁武帝寶藏照樣不感興趣,再多的財富對他也只是浮雲,畢竟過上一段日子就返程了,寶藏於他有何用?
他只對掌握《神照經》的丁典感興趣,對武功秘籍感興趣。
此刻的時間點還沒到狄雲入獄階段,那狄雲入獄之後,才開始波瀾壯闊、驚心動魄的主角開掛之旅。
什麼結識丁典,得傳神照經,之後丁典身死,他倒得以逃亡,隨後毒死寶象,學得血刀經,再後遇到血刀老祖和水笙······
那都是未來了。
如今,吳明來了,未來想必會發生很多變化。
因為,他要搶了狄雲的“機緣”。
怎麼搶?
有一點可以肯定。
他肯定不會按照狄雲的路子來。
吳明才沒興趣“苦肉計”,演都不會演。
對丁典此人,吳明隱隱間還是有些敬佩的。
這種敬佩,是帶點諷刺的敬佩,是那種“他能做到,我做不到”的敬佩。
身懷神功,手有力量,仍然“窩囊”的一批。
吳明對其印象不壞,而且接下來要對其做些不可描述之事,心中隱含愧疚之意。
不說重話了。
換個好點的說法。
譬如說——
這就是羈絆啊!
“羈絆”這詞好,對任何人來說,羈絆可以是愛情,可以是親情,可以是道義,可以是準則,可以是道德,可以是公義,可以是責任,可以是承諾,可以是······
對丁典而言,這羈絆自然就是愛情。
為了所愛之人,心愛女人的父親這般“搞”他,他還得保護她爹的命。
“有人行刺淩退思,我反而救他,因為因為如果淩退思給人殺了,霜華一個人孤苦伶仃,這世上再也沒有依靠”
吳明還能說什麼?
說丁典傻子?
這般人物,或許他看不上這種做法,但不妨礙他的敬佩之情。
因為——
他做不到!
這種事情,他一點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