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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一眼,一前一後進門,“那他為什麼轉給你三百萬?”
“真不是他指使的。”
“龐明,那三百萬的轉賬記錄就是證據,我們有權逮捕你,送你去法庭,判你故意傷害。”女警察威嚇道。
龐明揉了揉自己的寸頭,把啤酒放到茶几上,說:“我跟你們老實說了吧,陳路生確實給過我三百萬,也確實是在我撞了林重之後,但那場車禍,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當時喝了點酒,撞了人以後,我就開車跑了,然後朋友給我支招,把車燒燬丟棄的,等警察找上門來,就說車被偷了,我一想,反正那就是一個兩三萬買回來的破二手,損失兩三萬,總比賠人家十來萬要划算的多,我就聽他的話,把車燒了,拆了,丟到郊外了,後來警察找上門來,我就說車被偷了,又有幾個朋友給我打掩護,最後那幫警察也沒法給我定罪,我就想這事就算過去了,誰想陳路生找上了我,他說可以給我錢,只要我認下是我撞了林重,所有賠償,他願意幫我出,但需要我陪他在一個女人面前演出戲,我就答應他了。”
“他說什麼,我就做什麼唄,他給錢也痛快,很快錢就轉過來了,但才三百萬,哪夠我花啊,幾年的功夫,錢就不剩多少了,那朋友又給我出主意,讓我去朝陳路生要錢,不給錢就威脅他,反正三百萬他確實給了,那這三百萬到底是讓我去認罪的,還是指使我去撞人的,我說的才算,我光腳不怕穿鞋的,他們這種大少爺最在乎名聲了,肯定會痛快給錢的,所以我就把陳路生約出來了,結果我才說幾句,陳路生就要拿刀子捅我,當時真的是他要殺我。”
那天他就說了兩句,一句:“你還記得三年前的車禍嗎?我撞的那人就什麼來著,對,叫林重。”
另一句:“當時你給我三百萬呢,你沒忘吧。”
然後陳路生就突然拿著刀子,衝了過來,他連威脅的話都沒來得及說出口。
和陳路生扭打在一起,他才威脅出口:“你給我一百萬,我就把那件事忘得乾乾淨淨,要不然我就跟人說是你指使我撞的人。”
他覺得陳路生當時的反應挺奇怪的,正常人被誣陷應該是憤怒的,但陳路生那樣像是恐慌,要殺人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