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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也就我這面嫩的小夥子,被她一見面拉著喝酒的熱情,弄得有點小靦腆。
她看起來是個能說話的人,至少不是瑪利亞或者是茱麗葉,其實哪怕是肉絲那樣的女孩我都不喜歡去接觸。
說白了看起來不是矯情的人,不會聊起天來,顧顧忌忌。我喜歡和這樣的人交朋友,最起碼不會介意和這樣的人聊聊天。
然後我鋼鐵直男的問她,你是不是拉拉。
她很誇張地拔高音調,開玩笑一樣地說道:我當然是啦!不然你以為我會為了什麼臭男人喝酒嗎?當然是因為女人啦!
一些無謂的閒聊之後,我室友問我咋沒去上班,現在忙什麼呢?
我說在忙一個案子。
那女孩像是發現新大陸一樣,看著我,你是警察嗎?
我心裡一樂,這個誤會我可不想去解釋,難道女孩兒真的都對警察叔叔感興趣嗎?
我說以前是,現在轉行了。
她還有些失望的問我,為啥啊。
我說因為貧窮。
她說以後讓我叫她武哥。
我當時並沒有要這個女孩的微信,我這個人啊,看到長得漂亮的女孩都不掩飾自己的喜歡,其實看到一切美麗的事物我都想要拿下,不過我能拿下的只有商店裡二十塊錢左右看起來還算精美的筆記本。
但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我對大多數女孩只是抱著一種欣賞讚美的態度去看的,真正讓我奮不顧身的去追求那是幾乎不可能的事,再喜歡的東西我也十分的愛惜自己的羽毛。
就像我之前說的,在越重視在乎喜歡的東西面前,你會變得越不自信,這種潛意識升起來的不自信,想向對方退讓的感覺我是最不喜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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