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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北找了一家銀行取錢,那裡面除了他帶夠的學費和生活費,剩下的兩萬是李越格以前打在裡面的。
他把剩下的錢轉到了邵頤卡里,&ldo;這錢也不是我的,就當是借你的,不用著急還。&rdo;
邵頤沒立場拒絕,他現在需要錢,和曹琛沒有關係的錢。
兩人在公交車站分道揚鑣,排隊報導花去了很長時間,他最後一個到寢室,鋪好床鋪後一點說話的都沒有,和新室友打完招呼後就洗澡睡覺了。
接下來軍訓過的不是太舒服,九月的天氣依舊悶熱乾燥,穿著密不透風的衣服,能感覺汗水在身上淌,晚上洗澡了就只想在床上挺屍體。
寢室裡另外三室友都是北京人,一口的京片子,能侃能說,每次聊起天來都沒人能插上話。
睡李一北床頭的男生叫季攸,是個和文雅名字完全不相稱的流氓,外表不錯,長了一雙勾人的鳳眼,不開口說話時穿一身迷彩服站在人群裡也是光彩奪目的一景。
雖然是在大學,而且是在北京,但是二世祖的密集程度絕對比不上孜遙那個小小的四中,季攸這種做派招搖的人一時間還很難找到組織,每天被異樣目光鄙棄的異常現象傷到了季少爺厚比城牆的自尊心,一邊不屑周圍泥腿子小市民的同學,一邊尋找能和自己一起逍遙的同階級戰友。
於是很快目標鎖定在室友李一北身上。
李一北屬於那種第一次見面很容易給人深刻印象的人,眉眼俊秀,一身江南煙雨的詩人氣質,比起這個年紀不修邊幅的男生,精緻得有點不食煙火的樣子。但是接觸下來第一印象似乎並不太可靠,李一北並不是他以為的那種有錢小孩,有時候奢華,有時候又顯得窮酸,那雙漂亮眼睛裡甚至有著成熟的世故。
不過這些並不妨礙他和這個人湊一起,因為在別人看來他們是一類人,而且相處的過程中也沒什麼不愉快,他那些離經叛道的行為看在李一北眼裡似乎也再尋常不過。這種無所顧忌的感覺非常妙,一點偽裝都不必要。
季攸在李一北看來就是個被寵壞的小孩,比起李越格許肖廷那種小小年紀就很有心機的簡直要算可愛了,至少那份囂張肆意天然無害。
軍訓到一半時季攸藉口生病帶著李一北逃了一天的訓練。季攸換回剛入校時那身招搖的衣服,要帶李一北遊北京。
十年的時間放在任何一個城市都能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北京更是如此。出了校門,入目的街景需要從記憶最深處挖掘才能感覺熟悉。
他在北京待過將近八年的時間,他所在的學校離x大並不遠,他曾經頻繁出入這裡,坐在圖書館前的臺階上聽著歌等李越格放學一起去吃飯。
記憶裡北京的晴天似乎特別的多,他喜歡逃了課來這邊等李越格下課,一個小時或者兩個小時都很少覺得漫長,看著秒針一個一個走動,心情都跟著雀躍。
那是他們相處的最愉快的兩年,在外秒租了房子住在一起,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膩在一起,悠閒愜意,揮霍激情,在公寓每個角落不分時間地做愛。
那種彼此深愛的錯覺現在回想起來依舊讓人唏噓,如同一場奢華的夢境,醒來之後只為自己的沉溺覺得羞恥。
第26章新的開始
車子經過他們曾經租住的那個小區時李一北瞥了一眼熟悉的景色,腦海被凌亂繁雜的畫面沖一遍一遍地衝擊,那些被時間遺留下的回憶錯亂排列,最後定格在分手的那個早晨,李越格說你誰都不愛,你最愛你自己。
李一北忘記自己是用哪句話反駁的了,大概是你不愛我又憑什麼要我愛你,也或許是擺出無所謂的姿態直接叫他滾蛋。
他很清楚那個時候的自己有多惡劣,敏感多疑,驕縱乖戾,因為無法完美,只能選擇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