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 (第1/3頁)
吳曉波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後來有三個契機促成了戲劇性的變化:其一,因為之前的分歧、爭論,1995年功權去美國管理分公司,暫且迴避一下。在那裡他吸收了很多美國體制下商務、財務安排的方法以及產權劃分的理論,這帶來了一個契機。另一個契機跟一個女人有關:當時張維迎在牛津,介紹了一個女人回到中國,就是張欣。維迎把我們公司1992年寫的文章《披荊斬棘 共赴未來》給張欣看了,張欣要回國,就讓維迎介紹和我認識。
她回來以後在保利和我見了面,就算認識了。大概一個多月以後,我們去香港,張欣正在做投資銀行,我們一行三四個人去她家裡聚會,那次潘石屹跟張欣單獨聊過一會兒,等我們回來以後,他們倆就談戀愛了。
於是又來了一個海外因素,張欣帶來的價值觀、對問題的看法都是西方的,認為不行就分嘛。張欣那時總在說我們的不是,她站在西方的文化立場上把我們全否定了,說我們太土了。雖然大家覺得這是對我們兄弟感情的一種傷害,但她把西方商業社會成熟的合夥人之間處理糾紛的商業規則帶進了萬通。
功權和潘石屹接受了這樣的思想,開始說服我。如果我堅持,可能還是分不了。但這時又出現第三個契機,那時我也去了一趟美國,見到在加州的周其仁。我們聊了一個通宵,他愛聽故事,我就哇啦哇啦地說,我講了我們的問題,他就講了&ldo;退出機制&rdo;和&ldo;出價原則&rdo;,這給我一個非常大的啟發:不能用傳統文化中的兄弟感情處理萬通內部的矛盾,而要用商人的規則處理分家或者叫建立退出機制。
六個人中的三個接受了新的遊戲規則,回國以後我提出,&ldo;以江湖方式進入,以商人方式退出&rdo;。但我們的商人方式也不像現在經過精細評估,錙銖必較,只是做了大概的分割,還是抱有傳統的兄弟情誼的一種方法。走的人把股份賣給沒走的人,沒走的人的股份是平均增加的,把手中的某些資產支付給走的人,這個模式延續下來,結果萬通的股份都成我的了。這中間有個有意思的插曲,我們找的律師是美國留學回來的,叫田宇,我們六人的分家合同差不多都是他做的。最早走的三個人裡,潘石屹找的律師叫張學兵,和田宇竟然是同學;其他兩個連律師都沒用;留下的三個人都用了田宇。三個人變兩個人的時候,用的是田宇,兩個人變成我一人的時候還是用田宇。最早潘石屹發給我們律師函,指出不同意就起訴時,我和功權覺得特別彆扭,像傳統中國人一樣認為那叫&ldo;忒不給面子&rdo;。但越往後越成熟,最後我和功權分開時只請了田宇一人,連律師費都省了,一手交支票,一手簽字。
當時分的過程中有很多複雜的問題,大家都想快一點、利落一點,我說你們得忍耐,離婚的心理狀態有三個階段,三個階段不走完辦不了手續。第一階段叫驚而怒,把火拱起來;第二階段叫折磨,透過折磨互相瀉火;第三階段叫無奈無聊,開始辦手續了。
當時有一些彈性條款,2006年才把最後一筆帳結了,無論作為大哥還是朋友,我至少踐守諾言了。
許多中國民營企業缺少這些外來的偶然性,他們沒有接受商人文化的價值觀念、遊戲規則和操作方法,所以常常困守在中國傳統文化裡找不到解決辦法。傳統文化中的江湖,確立組織內部的規則只有一個辦法,即殺了大哥自己當大哥。萬一殺不了大哥,那就只有內訌,像太平天國的&ldo;天京之變&rdo;。中國傳統組織文化裡沒有按規則退出的智慧,這是一個悲劇。
&ldo;以商人方式退出&rdo;的遊戲規則,促成了我們的組織進化,我們後來完全商業化了,公司可以容納更多的人才進來。原來&ldo;6+2&rdo;是排斥人才,內部遊戲規則不清晰,沒有是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