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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俏知道,小雛菊的花語是天真與純潔,以及深藏在心底的愛。
她的先生,希望她一生天真,一生被愛,永遠是簡單快樂的小女孩。
婚禮只邀請了雙方至親和極少的幾位朋友,秦柯做證婚人,伴娘則是唐青瓷。
清晨時下過雨,儀式開始時剛好有彩虹,俏俏挽著叔叔餘建國的手臂,踩著音樂的聲音,走過綴滿紫藤蘿的拱門和長長的紅色地毯。
隔著軟薄如霧的白色頭紗,她看見陸驍站在紅毯的盡頭,世間的鐘靈毓秀都匯聚在那裡,她一生的愛,也在那裡。
婚禮的誓詞是陸驍撰寫的,他握著俏俏的手,握得很緊,他開口,松林落雪般的聲音遞到在場的每一個人耳中。
他說:「遇見你那年我二十二歲,也是從那一年起,我萬分慶幸人類早早便懂得了什麼是愛,並將這一字眼刻入竹簡,寫入書冊,百世流傳,讓我能夠明白,為什麼只在見到你時,會有心跳失速的感覺。今年,我二十九歲,在年輕,也在老去,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我將老得什麼都記不住,我希望,你的名字是我最後忘記的東西。愛你這件事,我會用一生的時間去踐行。謝謝你陪著我,謝謝你也同樣愛我。」
空氣裡有馥郁的香氣和音樂的聲音。
頭紗飛揚的那一瞬,俏俏看見陸驍的眼睛,剔透的,溫柔的,像昂貴的孔雀羽。
接著,他的唇覆下來,吻住她,小雛菊燦爛盛開,白色的,香氣幽幽。
她在他的吻中閉上眼睛,時間被推回到了十六歲,她初次見他,緊張得差點咬到舌頭。
她握住他遞來的手,回應:「你好,我是餘俏。」
那是一生一次的心動啊。
無數彩色的肥皂泡泡飛起來,撲向天空。
唐青瓷穿著水藍色的短裙,仰著頭,瞳仁裡映著彩虹的倒影和明亮的笑。
她指著某一處,笑著:「餘笙,你看,好美啊,像不像我們在立陶宛看到過的?」
餘笙難得穿一次正裝,劍眉星目,修長挺拔。
他順著唐青瓷的手指看過去,看見了遍野盛開的小雛菊。
那是深藏在心底的愛。
那時候,在小酒吧的員工通道,她說,我最喜歡的歌手在曼徹斯特的體育館開演唱會。如果我們能在現場遇到,我唱《我願意》給你聽。
演唱會異常火爆,一票難求,餘笙想了很多辦法才弄到。
能容納上萬人的體育場,座無虛席,放眼望去,皆是金髮碧眼的白色人種,根本看不到他要找的女孩。
舞臺上,主唱揮手,全場沸騰。
餘笙站起來,用盡全身力氣大吼:「唐青瓷!我一定會找到你!」
不過幾萬人而已,我一個一個找過去,總會找到的。
餘笙的怒吼裹在歌迷狂亂的尖叫裡,轉瞬淹沒。
身邊光影變幻,有人穿過層層阻礙走到餘笙身邊,細細的胳膊搭上他的肩膀,手中一根綠色的螢光棒,點著他的鼻尖,笑道:「吼那麼大聲幹嗎,捉賊一樣,難道我偷過你的錢包?」
唐青瓷留了長發,束在腦後,越發顯得臉形小巧。她將t恤的袖口挽起,露出一條手鍊。
手鍊是皮質的,掛著墜牌。墜牌正面是貓爪圖案,背面是衝壓的字跡,寫著—流浪貓,無主,能吃,賞口飯吧官人。
唐青瓷給手鍊取了個名字,叫年年有餘。
年年有你。
「你沒偷過我的錢包,」餘笙看著她,眼睛很亮,慢慢地道,「但是,你偷走了其他東西,非常重要的東西。」
唐青瓷挑眉,不等她說話,餘笙錮住她的後腦,吻過來。
音樂與歡呼一同攀至頂峰,攝像機掃過觀眾席,主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