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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是準備去哪呢?看你出手闊綽,但你的袍子爛得……”魂問到。
“我們準備去遊歷一番啊,走到哪算哪,沒有固定目標。”
“你呢?”阿德也是粗線條,一起吃過飯,抽過煙,喝過酒,就是朋友了。
“我……”魂我了半天也沒我出什麼名堂出來,看得出來是個有過去的人。
“不方便說就算了,如果不介意的話,跟我們一起走吧,反正跟著我,不會餓死你的。”我好心建議到。
“是啊是啊,別的沒有,我老大,人好,心好,錢多,又會烤肉……”阿德成了我的廣告代言人。
“還是不要了,我習慣了一個人。而且我也不喜歡給別人帶來麻煩,我不是一個吉祥的人。”
“那好,我也不勉強你,不過你知道最近的一個城市在哪裡嗎?我想換身衣服了。”估計他是很難相信別人的人,我也就沒勉強他。
“這個我知道,這裡往東南走,不到一天就到了,這樣吧,我們一起去,我正好也要買點東西呢。”
一路上魂都沒怎麼說話,也很少笑。阿德也看出來了:“老大,為什麼不留下他?我看他那弓就是我也不見得能拉滿。”
“你不知道,一個人學會沉默,並且很少笑,絕對不是天生的,他一定是有種某些擔憂的事,或者有些不開心的回憶,這種人我們短時間內是無法取得他的信任,而讓他把我們當成朋友的,知道嗎?”阿德點了點了頭,似懂非懂。
第二節 進城
傍晚時分,太陽還沒完全落入地平線下,我們到了這麼多天第一個遇到的城市,尼克城。
我沒見過除學院城和塞班之外的城市,所以顯得對這個陌生的城市格外好奇。這城不大,從防禦的角度來說也不是很堅固,城牆才有塞班的一半高,門口的城守無精打采看著一個個進進出出的人。
我突然看見城門口有一張我的畫像!
阿德也看見了,我們互相點了下頭,一起裝作看熱鬧的人擠起人群裡,果然是我的通緝令,把我畫得醜了點,和身份證上的照片差不多,就象是在監獄裡面畫的一樣,看著就象是壞人。那通緝令上寫著“張磊,年齡29,特徵,黑髮,黑瞳,魔法實習生,殺害宰相之子後逃逸,如抓獲者獎金幣800000W。”看來公爵已經宣佈和我“脫離”了關係。
我小聲嘀咕著:“還挺值錢的。”旁邊一個四十多歲的武士模樣的男子看了我一眼說:“是啊,我算算,80萬金幣換成饅頭可以買多少個啊?一個銅幣買三十個,一個銀幣就是三百個,一個金幣就是三千個,80萬就是……就是……”他兩手全用上了,就差沒用上腳趾了,掰來掰去半天也沒算出到底是多少個。
我的妝還不錯,換個髮色,眉色,眼睛色,加上我的鼻樑本來就有點高,還真看不出就是原來的我了。我朝阿德使了個眼色叫他可以走了,結果發現他也傻乎乎的加入那幫人中間幫人家一起算饅頭數。
這座小城裡遠遠沒有塞班那麼繁華,這個時候路邊的店都快要開門了。我發現路上有不少男人,可是現在四國不是在拼命拉壯丁進軍隊嗎?我問阿德和魂,兩個人一順邊的搖頭,唉,兩傻子。
我們走進了一家看起來還不錯的旅館,我走在最前面,門口長得還不錯的小姐看見我身上幾乎成要飯裝的袍子,雖然臉上還是堆出職業性的笑容:“不知……”
我好歹在酒店也混過幾年,她心裡想什麼我完全明白。我從戒指裡摸出一個亮閃閃的金幣,“啪”的一聲彈上天空,劃了一個漂亮的弧線飛向那小姐,她敏捷的伸出右手接住。我說:“我們要三間好一點房間,一點小意思,給漂亮的女孩子。”
那相貌也就中上的女孩馬上樂開了花,三百個饅頭啊……從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