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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開始冷, 她縮了縮脖子, 正要走出去, 老闆遞給她一把傘, 她一愣,搖頭,說:「謝謝,但我的衣服已經濕透,打不打傘無所謂,宿舍樓就在前邊。」
老闆只好收回傘。
顏書抱著棒棒糖走進雨幕裡,滿身濕透卻不覺得冷,她的感官被其他的情緒替代,已經麻木不仁,甚至連她自己為什麼疼也不知道。
一把傘撐在頭頂時,她頓住步子,回頭,目光依舊暗淡無光,沒了往日的神采。
周同甫撐一把黑色雨傘,高舉過頭頂遞向她,她滿目無光,看得令人心疼,他忽然有了情緒,質問道:「你怎麼把自己淋得這麼狼狽?」
顏書還在嚼棒棒糖,移開目光,說:「因為雨下得太大啊。不是我要淋的。」
「……」周同甫挑了挑眉,又問,「既然雨很大,怎麼不跑回去?」
「為什麼要跑?跑回去就不會被雨淋濕了嗎?」
周同甫被問住,一時間說不出反駁的話。
顏書嚼著糖,忽然說:「你知道為什麼很多沒帶傘的人會一邊跑一邊找地方躲雨嗎?」
周同甫搖搖頭,笑著問:「為什麼?」
「因為不跑的人看著很像神經病。」
「……」
周同甫想了想那畫面,的確很像。他問她:「那你怎麼不跑?」
她說:「我不介意被當成神經病。」
「……」
她遞給他一支棒棒糖,「要嗎?很甜的。」
周同甫點點頭,接過她給的棒棒糖,她期待地盯著他看,他於是撕開包裝袋,塞入嘴裡,同她一樣直接在口腔內咬碎。
她笑了笑,說:「你也喜歡這麼吃棒棒糖?」
周同甫沒有回答,他將雨傘遮向她,自己的衣服已經淋濕。
「我送你回宿舍。」
「好。」
她與周同甫經過網球場,周同甫忽然對她說:「你男友還在那裡。」
她抬起眼皮看前方。前方一片雨霧濃重,看不清太遠的距離,她張了張唇,喉頭酸澀,又閉上,繼續嚼碎嘴裡的糖,問:「他還在嗎?」
周同甫沉默了片刻,說:「你和他是不是出了事情?吵架了?」
「是啊。我們分手了。」
周同甫愣了愣神,似乎有些難以置信。
顏書覺得他的反應很好笑,說:「不信?我也不信。」
他是她喜歡了那麼久的人。
曾經無數個日夜她趴在檯燈下,他的名字在日記本上密密麻麻,一筆一筆拼湊了一頁又一頁。
他不知道她有這麼喜歡他。那本日記本收進一個上鎖的箱子,她已經好久沒開啟了,可能已經落滿了灰。
那時年少,她總坐在家門口的臺階上等他經過,每次他都只隨意看他一眼,目光又冷又錯愕,大概以為她是個神經病。
誰會每天忘記帶鑰匙?
但她每天樂此不疲,假裝自己記性不好。她只是為了製造合理的偶遇。
他幾乎不會同她講話,目光冷然,但她見到喜歡的少年出現在預定的時間點,總開心得忍不住對他笑,他每次都一副複雜的神色,並不回應她。
她不在乎,因為每天只是見他一面,已經令她開心一整天。
時間撕開她一層一層的偽裝,她總算又遇見他了。
大學時,他真的成為她的男朋友,像做夢一樣。
可是現在,已經不是了。
「你不想見他的話,我們從後門走吧?」周同甫提議。
顏書搖搖頭,道:「就從那兒走,怕什麼?他又不會拿刀殺了我。」
周同甫:「……」
她低著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