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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悚然一驚,連忙追問從哪個水裡。
店主不疾不徐地報了個地名,是條河,正是警察推測出死者落水的幾個可能地址之一。據店主描述他作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拍了很多證據照片,他根據死者衣服上沾到的水草和淤泥的顏色,透過巴拉巴拉一長串警察聽不懂的知識,推斷出了具體地點。
於是在警察不再監控他以後的某個晚上假裝睡著,實則出門去水裡撈出了這個錘子。
店主平靜地反問,如果他真是兇手,如果錘子是一直就在店鋪中,警察怎麼會一直找不到?
他如果是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自己店鋪前?不想做生意了麼?
有理有據。
至少能說服幾個警察——並不包括刑偵大隊的副隊長。
副隊長始終對他抱有強烈的懷疑,哪個成績很一般的人能只看水草和淤泥就辨別出死亡地點?
副隊長甚至疑心他最少也目睹過這場事件。更要命的是,根據警察的調查,店主死去的父親,出事時在的工地的工頭兒,正是死者一個七拐八拐一表三千里的親戚,雖然沒什麼直接聯絡,但副隊長覺得此事有鬼。
為了從漩渦中脫身,店主只得幫警察開始破案,受制於身份問題,店主只能作為嫌疑人留在警局,遙控副隊長。
破案過程中,店主展現了非凡的素養,他人在警局,卻能洞悉數裡之外的事情,他認為殺死死者的和把屍體挪到插花店的人不是同一個。
經過查驗,錘子上沒有任何指紋,無論是兇手還是店主都深知擦去指紋的重要性,更不要提兇手還把錘子丟進水裡好多天。
無論多少證據都在這幾天的浸泡中消失無蹤。直接查兇手難度比較大。
店主建議先去查拋屍來插花店的人,他盲猜拋屍的人是他的某個學生,和死者同班,沒什麼理由,直覺,畢竟人總會下意識地選擇最安全的地方,這意味著必須要熟悉這裡。
他推測或許也是他的學生,來過他這裡,所以下意識覺得這裡是安全的,也下意識希望店主能看到。另外,他在屍體的衣服上發現膝關節和小腿部位有輕微的磨損,磨損處有細小的沙子滲了進去,或許是拖行的痕跡,說明搬運的人力氣並不大。而他的學生恰好都是養尊處優的全職太太,符合這個條件。
根據店主的提示,警方調查了他的學生們,最後鎖定了另一位全職太太,她和死者看似除了上課沒有別的往來。
但在死者死亡時,被路邊飯店的監控拍到她恰好開車出城,恰好前往死者出事的那條河的方向,恰好隔了兩個多小時後回來。
經過全職太太的供述,她確實是拋屍的人,死者死亡的那條河附近有家高爾夫球館會所,她是去打高爾夫的。
沒想到目睹到有人殺人,還殺了她熟悉的人,於是等兇手走後,她把屍體打撈了起來。
警察愈發毛骨悚然,這個案子裡牽扯進來的幾乎沒有正常人,店主不怕屍體也就罷了,這個身高一米五五嬌嬌弱弱、看起來擰瓶蓋都費勁的全職太太,看到有人殺人,第一反應不是報警,而是自己下水撈屍體——萬一殺人犯回來呢?
且不說她一個人到底能不能撈起來這個屍體,就算撈起來了,她不給死者家屬報喪,不找警察,竟然是把屍體丟在插花店附近。
這是什麼詭異的行為邏輯?
全職太太的理由比較簡單:因為她看到了兇手的半個臉,正是店主,所以把屍體撈起來了,丟在了插花店門口。
第69章
李澤睿很苦惱
你們這個樣子,我應該去哪裡放火呢?
一石激起千層浪, 警察震驚。
然而全職太太只是用肉眼看到的,並未拿出證據,而店主出了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