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重返十歲:這個家離了我不行(4)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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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就是鋪天蓋地的新聞。
不斷有人爆料,屍檢結果也令人生疑。
僱主夫婦被警方控制了。
儘管警方立案了,也發了警情通告,但是最後不知道因為什麼,外界輿論在半個月之後就銷聲匿跡,再沒有更新的內幕。
後來的很多細節,劉思源知道的不多。
畢竟那時候她還是個十歲的小女孩。
只聽爸爸和姑姑有時候討論案情,聽說對方請了很貴的律師,好像說孩子老人無人照看,申請了取保候審。
還想聯絡劉家和解啥的。
爸爸的態度很堅決,不會為了多拿賠償放過這倆狗東西。
本來全家人都盼著能有個好結果,讓這兩個狗東西殺人償命。
後來開庭了一次,爸爸回來之後不知道給誰打電話說,對方是什麼虐待致死,不算故意殺人,判不了死刑。
“那什麼狗屁律師給法庭上說,那倆狗東西沒想害菲菲的性命,就是不小心下手重了!你看他說的是人話嗎!?”
審判結果出來了。
那兩個狗東西家裡有錢,律師又能說會道,提出了很多新的證據。
說兩人不是主觀意識要殺人,還說女的還懷孕了啥的。
最後一個判了七年,一個判了三年。
劉強不服,想上訴,卻被告知沒有上訴權。
幾經周折,才向檢察機關申請了抗訴。
二審,仍維持原判。
。
母親的一條命,就換了七年。
劉思源因為這件事恨上了爸爸。
她一直覺得爸爸最後是為了錢妥協了。
可是她不知道,趙家人跟劉強最後一次溝通的時候叫囂過,你現在就算求著我們協商都不可能了,我們趙家花一百萬救他倆也不會給你一分錢!
那件事之後,劉強就帶著姐弟倆離開了小城市,去了南方大城市打工。
他以為離開了傷心地,孩子們時間長了就不記得那麼多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夫婦倆離開孩子們去打工的那三年,因為缺乏父母的陪伴,加上姑姑家的一些態度,姐弟倆已經開始長歪了。
弟弟劉景祺本來就比較膽小愛哭。
那麼小的年紀,父母不在身邊,性格變得更加敏感且孤僻。
因為很多幼兒園的活動家長都沒辦法參加,慢慢的,幼兒園就有同學背地裡說他沒爸爸媽媽。
後來更有人當面喊他沒人要的小垃圾。
有的同學還孤立他,不讓大家跟他玩。
每每受了欺負回到家,劉景祺也不敢跟姑姑說。
姑姑工作很忙,經常加班。
下了班又要做家務做飯,又要打電話罵住校的表哥不好好學習,又要跟姑父吵架,根本沒閒工夫關心他倆的心理問題。
小包子更不敢跟姐姐說。
劉思源就是個炮仗,一點就著。
可能因為是第一個孩子的緣故,小時候爸爸媽媽就特別寵愛劉思源。
爸爸告訴過她,如果有人欺負你,就打回去。
所以她從小到大就沒怎麼吃過虧,吃了虧也要揍回去,對方絕對討不到好。
所以每次劉景祺被欺負了,劉思源都能從他的細微表情發現不對勁,總能千方百計問出來。
對於別人是炮仗,對弟弟可是溫柔大姐姐。
劉思源牢牢記住爸爸的話。
第一,不讓人欺負了,別人打你,打回去。
第二,保護好弟弟。
所以對於劉景祺被人欺負,孤立的事,劉思源可不管對方是不是三歲小孩。
每次都會趁著跟姑姑接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