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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及其變化(1965-1968)李丹慧
美國在1965年升級越南戰爭時所尋求的政治、軍事目標就是要使越南南北分裂的局面長期維持下去,以此直接遏制中國,間接打擊蘇聯。因此,伴隨著不斷增兵、轟炸越南北方等軍事行動而來的,是一次次謀求透過政治途徑解決衝突的活動。對於美國的和談意向、各方的斡旋,以及越美巴黎談判,中國在1965年初至1968年10月的這段時間中一直堅決反對。中國此時之所以堅持這種立場,除了革命理念‐‐高舉反帝旗幟、支援世界革命和民族解放運動,防止越南抗美救國鬥爭半途而廢;革命經驗‐‐根據中共過去與美國打交道的經驗,只有取得戰場上的決定性勝利,才能擁有談判桌上的主動權這兩個因素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安全利益問題。由於蘇聯以斡旋越美和談為槓桿,力求實現對美關係的緩和及穩定,同時掌握解決越南問題的主導權,使得美蘇在和談活動中的密切合作及其發展趨向,以及越南逐漸親近蘇聯和蘇越結盟的前景,給中國的安全態勢造成了新的潛在性威脅。中國對此十分敏感,故而堅決予以抵制,並且極力阻止越方在和談活動中有任何讓步的意向。但是,隨著戰爭形勢的發展變化,特別是中蘇關係從破裂進一步走向敵對,中美蘇越之間都各自開始著手新的戰略定位。其中,越美和談活動是關係到此項定位問題的關鍵。[1]由此,對待越美和談的立場方針也成為中國調整對美、對越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變化事實上從一個方面反映了中國領導人對國家安全態勢的看法及戰略考慮的發展脈絡。或者可以說,中國對開啟中美關係機會的最初把握,也突出體現在這一變化中。關於這個問題,以往的研究多有忽略,而理清這段史事,進一步考察1968年11月毛澤東對越美和談態度的轉變,將有利於從一個側面闡釋中國援越抗美程序中對美政策轉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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