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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屋和大冰的小屋頗有淵源,故而我習慣把毛屋戲稱為毛房。
毛屋比大冰的小屋還要小,規矩卻比小屋還要重,濃墨寫就的大白紙條貼在最顯眼的位置:說話不唱歌,唱歌不說話。
客人都小心翼翼地端著酒碗,大氣不敢出地聽歌。毛毛負責唱歌,木頭負責開酒、收銀。毛毛的歌聲太刷心,常有人聽著聽著哭成王八蛋。木頭默默地遞過去手帕,有時候客人哭得太兇,她還幫人擤鼻涕。
不是紙巾,是手帕,木頭自己做的。
她厲害得很,當時在毛屋火塘旁邊開了一家小服裝店,專門賣自己設計製作的衣服。款式飄逸得很,不是純棉就是亞麻,再肥美健碩的女人穿上身,也都輕靈飄逸得和三毛似的。
毛毛當時老喜歡唱海子的《九月》,她就把店名起為&ldo;木頭馬尾&rdo;。
《九月》里正好有一句歌詞是:一個叫木頭,一個叫馬尾……
馬尾正好也算是一種毛毛,頗應景。
毛毛江湖氣重,經常給投緣的人免單酒錢,也送人衣服。他白天時常常拿著琴坐在店門口唱歌,常常對客人說:你要是真喜歡,這衣服就送給你……
客人真敢要,他也真敢送,有時候一下午能送出去半貨架子的衣服。
他真送,送再多木頭也不心疼,奇怪得很,不僅不心疼,貌似還蠻欣賞他的這股子勁頭。
毛毛和木頭與我初相識時,也送過我一件自己設計的唐裝。
木頭一邊幫我扣釦子,一邊說:毛毛既然和你做兄弟,那就該給你倆做兩件一樣款式的衣服才對。木頭的口音很溫柔,說得人心裡暖暖的。
我容光煥發地照鏡子,不知為何立馬想到了《水滸傳》裡的橋段,不論草莽或豪傑,相見甚歡時也是張羅著給對方做衣服。
有意思,此舉大有古風,另一種意義上的袍澤弟兄。
那件唐裝我不捨得穿,一直掛在濟南家中的衣櫃裡。
就這一件衣服是手工特製的。
好吧,其他全是淘寶的。
(四)
那時,毛毛經常背著吉他來我的小屋唱歌,我時常背起手鼓去他的毛屋打配合,大家在音樂上心有靈犀,琴聲和鼓聲水乳交融,一拍都不會錯。
大冰的小屋和毛毛的毛屋是古城裡最後兩家原創民謠火塘酒吧,人以群分,同類之間的相處總是愉快而融洽的。
只是可惜,每年大家只能聚會一兩個月。
毛毛、木頭兩口子和其他在古城開店的人不太一樣,並不常駐,每次逗留的時間比一個普通的長假長不到哪裡去。
然後就沒影了。
我覺得我就已經算夠不靠譜的掌櫃了,他們兩口子比我還不靠譜。木頭馬尾和毛屋開門營業的時間比大冰的小屋還少。雖說少,卻不見賠本,尤其是木頭馬尾的生意,不少人等著盼著他們家開門,一開門就進去掃貨,一般開門不到一週,貨架上就空了,羨慕得隔壁服裝店老闆直嘬牙花子。
隔壁老闆和我抱怨:違背市場規律,嚴重違背市場規律。
他說:他們家衣服到底有什麼好的?沒輪廓沒裝飾,清湯寡水的大裙子小褂子,怎麼就賣得那麼好?
我沒法和隔壁老闆解釋什麼叫品位、什麼叫設計感,隔壁老闆家靠批發義烏花披肩起家,店鋪裡花花綠綠的像擺滿了顏料罐。
麗江曾經一度花披肩泛濫,只要是個女遊客都喜歡披上一條花花綠綠的化纖披肩,好像只要一披上身立馬就瑪麗蘇了。我印象裡花披肩好像流行快七八年了,直到木頭馬尾素雅登場,才一洗古城女遊客們的集體風貌。
木頭說這是件好事,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