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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我還不想去埃及。”邦斯笑著說道。
“埃及——”
“你姨媽和姨夫聽了你今年做的這些事情之後,肯定會你驕傲的。”赫敏對著哈利說道。
這時他們下了火車,加入擁擠的人流,慢慢向那道被施了魔法的隔牆走去。
“驕傲?”哈利說道,“難道你糊塗了嗎?他們如果聽說我好多次都差點死掉,卻居然死裡逃生了,他們肯定會氣壞的”
“我在破釜酒吧等你,哈利。”邦斯說道。
“哦。”哈利回答道。
然後,他們一起透過入口處,返回到麻瓜的世界中。
正文 第二十五章 郵件
就許多方面來說,邦斯·福萊是個不同尋常的男孩。比如說,他在一年之中最不喜歡的就是暑假了。(因為是孤兒,沒有家。)再比如說,他倒是真心想去買棟房子,可惜沒到年紀人家不肯賣。而且,他碰巧是個男巫。
現在差不多已經是大半夜了,他正無聊的趴在床上,寫著家庭作業。他一邊靠在枕頭上,開啟一本皮面書——巴希達·巴沙特所著的《魔法史》,一邊想到哈利此時是不是也在寫這個。邦斯皺著眉頭,在書頁上從上而下地移動著那支羽毛筆的筆尖,他正在尋找能幫助他寫論文的材料,論文題目是《十四世紀焚燒女巫的做法是完全沒有意義的——討論稿》。
羽毛筆停留在一段似乎會有用的文字開頭。邦斯把書挪近讀道:
中世紀的時候,非魔法界人士(更普遍的叫法是“麻瓜”)是特別害怕魔法的,但是他們並不善於識別魔法。他們偶爾真地抓到男巫或女巫,但在這種時候,焚燒並沒有收到什麼效果。男巫或女巫在被焚燒的時候會施展一種凍結火焰的基本魔法,一面享受著火焰所產生的溫和的刺癢快感,一面假裝痛苦的發出尖叫。占卜者溫德林十分喜歡被焚燒,曾讓自己在各種各樣的化裝形態下被人們抓住,其次數達四十七之多。
邦斯把筆放在兩排牙齒之間咬著,伸手到枕頭下面拿墨水瓶和一卷羊皮紙。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開啟墨水憑,把那支羽毛筆伸進去蘸了蘸,然後開始書寫,並且注意別在床單上留下墨跡。因為如果床單被弄髒的話,邦斯又要多付給湯姆加隆了。
邦斯寫完了有關溫德林的論述,停下筆來,吹滅蠟燭。房間裡黑黑的,一片靜寂,只有隔壁傳來陣陣低沉的鼾聲。一定已經很晚了,邦斯揉了揉有點痠痛的眼睛。明天寫完這篇該死的論文怎麼樣
他蓋好墨水瓶的蓋子,從床邊上拖出一箇舊箱子,把《魔法史》、論文、羽毛筆和墨水瓶都放了進去,然後爬下床來,把箱子蓋上。最後他站起身來,伸了伸懶腰,看了一下床邊的夜光鍾所顯示的時間。
此刻是凌晨3點。邦斯肚子裡一陣翻騰,有點餓了。
邦斯極少盼望過生日,因為不知道生日是哪天,這是他的另外一個和平常孩子不一樣的地方。他還從來沒有在這裡得到過任何生日賀卡。
邦斯穿過黑暗的房間,經過空蕩蕩的過道,走向視窗。他靠在窗臺上,在屋裡呆了那麼長時間之後,夜晚的涼爽的微風使他有種特別舒服的感覺。
就一個十三歲的孩子而言,邦斯顯得比較瘦小,不過最近他也長高了幾英寸。然而,他那灰暗無光的頭髮仍舊和以前一樣:不管他想什麼法子,它們仍然不會柔順光滑。
正當邦斯決定關上窗戶上床補覺的時候,一隻病懨懨的貓頭鷹飛進了房間跌在了邦斯的床上。它的腿上栓著一個大包裹。
邦斯馬上就認出了這隻失去知覺的貓頭鷹——它的名字叫埃羅爾,是韋斯萊家養的。邦斯立刻衝向床邊,解開埃羅爾腿上的帶子,拿下那個包裹,然後把埃羅爾放在一邊。埃羅爾睜開一隻朦朧的眼睛,發出一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