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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2015年,距我初次來到昌南市已經五年半了吧。曾經為了完成大學的學業而來到這裡。後來又因為所謂的愛情,為了寧馨,我不顧家人和朋友的反對,瘋了似的要留這裡。
可是這五年來,我所拋下的,所丟棄的,換來的只是她要結婚了,而我還在昌南市這片偌大的泥濘地裡掙扎。
我至今都還記得半年前,寧馨和我說分手時的情景。
分手是在一個有雨的日子,在那家我們常去的酒吧裡,我們相對而坐。彷彿為了突出我的心情,那天的酒吧異常冷清,只有吧檯處不時傳來的音樂聲,讓人心煩。
吧檯處放的歌是莊心研的“一萬個捨不得”。
“一萬個捨不得,不能回到從前了,愛你沒有後悔過,只是應該結束了,一萬個捨不得,我是永遠愛你的,愛你我覺得值得,只是不能再愛了,不要追問對與錯,畢竟我們深愛過。”
沒有由來的,我忽然覺得這首歌唱的就是我和寧馨。這個感覺讓我不敢看對面的她,我目光看向吧檯,沒由來的說道:“今天酒吧生意真不錯啊!”
“呵呵,是啊!”她淡淡的回答道。
這一刻,只有我知道,她的回答是那麼的讓我心碎。
“五年的感情你真的放的下嗎?”我將身子往她前面探了探,我很想看清楚接下來她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回憶?哀怨?或者是根本不在乎?。。。
我不知道她會是什麼表情,但我想看清楚。我想知道對於這五年的感情,她到底是什麼看法。
我猜了無數種可能,可是,她只是笑著和我說道:“我真的很捨不得你,也放不下你。但是我累了,不管放不放的下,我都準備要放棄,我想讓自己活的輕鬆一點。”
活的輕鬆一點?難道和我在一起真的這麼累嗎?
可是,心有不甘的,我還是問了一句,“對方是什麼條件?”
她說:“有房子,有車子,有……”
聽到這兩個詞語我制止了她再說下去,因為在這樣物質的一個社會,這四個字足夠成為我們分手的理由,這兩個詞語便成了女人抹殺愛情最直接的理由。而她剛才所說的累了,在我看來只不過是一個拙劣的藉口而已。
於是我們就這樣分手了。
現在,我也後悔了,放下了。以前的年少輕狂冷卻了,只留下不甘心的覺悟。我只想安安靜靜的過我的生活了,不去想別的。
分手後我也頹廢過一段時間,那段時間我沒有和任何親人或者朋友來往,甚至連工作也沒去管了,而是留連在昌南市的各個酒吧裡。
在酒吧裡,我每天在酒精的作用下,和各式各樣的女人搭訕,或者被搭訕。
感情失敗的我,瘋狂的以這樣一夜情的方式,尋找**上的快感,我企圖這樣說服自己,我是快樂的。
分手?只不過是兩個原本就不認識的人,因為些許的好感在一起了,現在又迴歸到陌生的狀態而已,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可是每次這樣想著,我的臉上卻總會有水珠劃過,那是淚嗎?我不知道,但是我的內心很清楚的明白,其實我過的並不快樂。
在我明白了這些以後,我決定正視自己的生活,我知道,我該改變了。可我不是人生的主角,現實可沒有按我的劇本走。這個操蛋的社會里,我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粒塵埃罷了。當我準備努力工作,重新奮鬥的時候,卻被告知,因為無故翹班多天,我已經被炒魷魚了。
於是,我就又變成了一種無所事事的狀態。
像是理所當然的,我又頹廢了下去。每天在出租房裡抽著煙,熬著沒有寧馨的每一天。
今天,我和往常一樣陷在出租房的沙發裡吞雲吐霧,忽然想起今天好像是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