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修魔聖地美利堅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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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具身體的前任是個煞筆,真的!剛穿越回來的方修忍不住在心裡吐槽,他原本是普普通通的地球人,出生在太平洋西邊那個大國,普普通通的身高長相,普普通通的家庭背景,讀書成績也普普通通,上了個普普通通的大學,畢業後找了份普普通通的工作,原本按照他的計劃,再找個普普通通的妹子結婚,這輩子也就混過去了。
誰想也不知道是為什麼,突然之間他就穿越了,來到了修士縱橫的仙俠世界,成為一名魔門弟子,魔門弟子不禁止同門自相殘殺,還得防備正道人士的襲擊,這樣的日子可不好過。
方修一邊修行一邊躲避正邪兩派的攻擊,或許是穿越者的氣運庇佑,他一路經歷了諸多風險,依舊活了下來,而且境界屢次攀升,眼瞅著就要成功突破金丹境了,不想卻中了埋伏。
最後拼死一搏,用天魔解體大法讓自己功力暴漲勉強幹掉了敵人,然而他自己也因為耗盡功力瀕臨死亡,在生命的最後關頭使出奪舍大法,想要奪取他人身軀重新修行。
但是等他醒來的時候卻發現,他又回到了地球上,只是卻沒有回覆原來的身份,而是附身到了一名從太平洋西邊潤到美利堅的同名同姓潤人身上。
他的前身家庭背景不錯,父親是律師,母親是作家,在魔都有車有房,靠著家裡的關係他讀了個好學校,畢業後的工作也不錯,按道理說這樣的人生活應該很滋潤才對,奈何他受父母的影響,長期對美利堅充滿美好的幻想。
於是在父母車禍去世後,便賣了魔都的房子準備潤美利堅,這下倒黴的事兒就來了,先被中介公司騙去大部分錢財,最後好不容易到了美利堅,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為了養活自己,他不得不幹起了此前非常不屑的體力勞動,在洛杉磯郊區一家屠宰場工作。
回顧一番前身的經歷,方修著實不知道說啥才好,啥叫一副好牌打得稀爛,這傢伙就是啊。
不過這對他來說卻是一件好事,因為繼續留在國內的話,修行各種魔門功法恐怕就沒這麼方便了,而美利堅那絕對是修魔聖地啊!
正巧,方修此前修行過的功法裡面有一部《殺生經》,顧名思義,就是透過殺生來進行修煉,殺生越多功力就越深厚,等殺生到一定數量,就能突破煉氣期,進入築基境,要是真能如同那首古早詩歌裡說的那樣屠得九百萬,瞬間就能成為化神大佬,就算核彈也無法傷他分毫。
這個殺生不僅是殺人,不管是魚蝦牲畜還是山精野怪殺了都能積累功力,當然殺戮不同生靈的效果肯定是不一樣的,修士和各種神獸精怪殺了功力漲得最快,接下來是凡人,再次就是牛、犬、羊、豬、雞等五畜,這些動物和人類朝夕相處,也開啟了一些靈智,最差的就是那些活的懵懵懂懂的魚蝦野物了。
儘管修行如此便利,但在仙俠世界修煉《殺生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殺人過多必然會引來正道修士,去山裡殺山精野怪,或者去水裡殺魚蝦鱉蟲也不方便,山裡有各種精怪,那些動物要麼是它們的食物要麼是他們的子孫,水裡也有蛟龍庇佑,很容易招致它們的攻擊,而且殺這些魚蝦牲畜的修行效果也不好。
剛拿到《殺生經》的時候,方修就跟賊一樣東躲xz,今天在這裡殺只野山羊,明天去哪裡宰只王八,好不容易才進入練氣境。
但是現如今,瞧瞧自己所處的位置,方修感覺就跟到了天堂一樣,這是哪兒?屠宰場啊!屠宰場是幹嘛的?殺牛、殺羊、殺豬的啊!他又是負責在流水線上按電門、專職殺生的工人,電門一按功力就嗖嗖的漲,而且每個月還有工資可拿,也不會有人來找自己的麻煩,這簡直就是修行聖地啊!
這家屠宰場規模不大不小,每天要屠殺五百頭牛左右,牛可是五畜之首,僅次於凡人和山精野怪這些已經開了靈智的智慧生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