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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八十二分的許淮頌被阮喻看著背了一禮拜的法條。
接連七天, 每晚睡前活動就是跟她肩碰肩坐在床上,腿上壓著一重書山,被她一款款法條抽背過去。
不過最後, 一般都以阮喻聽得百無聊賴, 睡倒在他懷裡告終。
一禮拜後的一天, 張姐來了電話,問他要不要一起去蘇市走訪調查周俊案。
案子進入起訴階段已近十天, 張玲和陳暉這陣子陸續走訪了幾位案件中的關鍵人物, 這回去蘇市,是對被告人做深入背調。
許淮頌身為周俊少年時代的同窗兼同一片區的鄰居, 如果參與其中, 一定程度上有助提高受訪者配合度, 蒐集到更多利於被告的資訊。
所以他沒有猶豫,跟張玲詢問了出發時間。
阮喻正坐在他旁邊改劇本,聽了幾耳朵,等他掛下電話, 湊上去說:“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許淮頌瞥她一眼:“出差還要被你看著背法條?”
她一臉“不識好人心”的嫌棄表情:“蘇市那邊我不是也熟嗎?我是想去幫忙的。”
許淮頌笑笑:“明後天沒會議安排?”
阮喻確認了一眼寰視排的會議:“要大大後天呢。”
寰視這段時間的會議頻率一般是十天左右一次。自打那晚跟魏進和孫妙含在公寓打照面, 她還沒去過公司, 一直遠端修改劇本。
不過知道電影可能要黃掉以後, 她的積極性難免受挫,工作效率也下降了很多。
看她悶頭改劇本改得興致缺缺,第二天, 許淮頌就捎上她一起去了蘇市。
陳暉開車,張玲在副駕駛跟後座的許淮頌彙報:“之前提到,委託人誤認為被害人以死報復自己的關鍵原因, 是她生前一個月釋出在朋友圈的一張割腕照。我調查了這件事,確認那張照片是被害人從網路平臺下載的。也就是說, 被害人並沒有真正作出偏激行為。”
“針對這一點,檢方可能提出疑問:第一,委託人與被害人建立情侶關係一年又三個月,沒理由認不出她的手腕。第二,被害人手腕上沒有傷痕,怎樣在之後一個月裡瞞過委託人。”
“但據委託人陳述,他看到照片的第一反應非常慌亂,根本沒作仔細辨認,隨後照片很快被刪除,而被害人的手腕裹了很長一陣子紗布,之後又戴上了手錶。他不覺得女友會騙他,確實沒驗證過這件事。”
阮喻聽到這裡“嘶”了一聲。
“嗯?”許淮頌偏過頭。
阮喻想了想說:“我腦補了一下被害人和委託人的心理,不過沒什麼根據。”
知道她腦洞比這裡任何一個人都大,許淮頌覺得不妨一聽,說:“你可以說說看,調查本來就是大膽猜測,小心求證的過程。”
“委託人是在與被害人爭吵當夜,酒後出軌的;而被害人是在委託人出軌次日清早,釋出了割腕照,對吧?”
“對。”
“那我想,也許被害人在釋出照片前,就知道委託人出軌了,或者更準確地說,就是因為知道了委託人出軌,她才釋出了照片,企圖用愧疚來綁住他,假造了割腕事件。”
“原本過後,她與委託人和好如初,以為這個方法奏效了,但那天在車裡卻再次看到他跟一夜情物件的來往記錄,所以當場崩潰。”
“而委託人出於出軌的愧疚心理,很可能潛意識一直不願意直面被害人的那道傷疤,所以沒有主動驗證,或者即便是有,也被被害人掩飾了過去。”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
張玲默了默說:“但有什麼證據能證明這些推斷?”
這個阮喻就不知道了。她是言情作者,從戀愛心理角度腦補出這麼個結果,可以說合情合理,找證據卻是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