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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洩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十三,呼叫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sè,此謂狠軍,犯者斬之。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十五,託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趙樸勉強笑了笑,道:“不錯,全軍八千人,總算是有個人知道!“
王彥羞愧道:“監軍,我知道了!”
王彥出手,立時間為爭奪戰利品爭鬥計程車兵停止住了。
這時,趙樸才發覺他似乎是忽略了什麼,竟然忘了宣佈三大紀律,八大注意。
古代傳統軍規,有所謂“七禁令五十四斬”,展現了古代嚴密的軍紀,在嚴密的軍紀之下,誕生了一支支強軍。
但是缺點也是很明顯,在嚴肅,甚至是在冷酷的軍紀下,當兵的都是提心吊膽過rì子,經年累月下來jīng神上的壓抑可想而知。再加上傳統軍隊等級森嚴、管理閉塞,平rì全靠軍紀鎮壓,特別是到了大戰前夕,人人生死未卜,不知明天還能不能活著回來,人人都處在jīng神崩潰的邊緣,這時候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可能只是一個士兵做噩夢的尖叫,就可以引爆營中歇斯底里的瘋狂氣氛,士兵徹底擺脫軍紀的束縛,有人抄起傢伙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追殺軍官、仇人、不認識的戰友,第二天只留下一地的屍體,非常恐怖。
此外,古代士兵文盲比例極高,甚至連將軍一流也多是文盲。萬人的軍中,能夠完整的記憶,乃至是背出“七禁五十四斬”,不足十人,甚至是更少。
難以被士兵記住的軍紀,往往就是不存在的軍紀。
在中國歷史上,多出亂軍,殺燒搶掠,遇敵跑路,譁變動亂,大有人在。
“這不是你們的錯誤,是我的錯誤,我沒有嚴肅軍紀!”趙樸發覺了他竟然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竟然忽略了軍紀的建設。或者是他過去訓練時,也只是蜻蜓點水點出了軍紀,從來沒有理論化、系統化的點出軍紀,則重強調。
第68章戰後
建設一支強軍,首先需要適當的軍紀。
不同的軍紀,締造出不同的軍隊。秦軍的軍法最為嚴苛,比如;對臨陣降敵的軍人處以“滅三族”的懲罰。漏洩軍事機密即處死刑。
不管是故意逗留還是無意遲到,只要作戰部隊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貽誤了戰機,就屬於違犯軍令,構成失期罪。秦法規定:“失期,法皆斬。”
《秦律雜抄》有“敦(屯)表律”:“軍新論攻城,城陷,尚有棲(遲)未到戰所,告rì戰圍以折亡,叚(假)者,耐;敦(屯)長,什伍智(知)弗告,貲一甲;伍二甲。”如果有城陷尚未到達戰場又謊稱戰死者,要處以耐刑,知情者罰一甲,同伍者罰二甲。失期罪屬於沒有遵守作戰命令、及時進入戰鬥崗位的犯罪,秦律根據情節輕重,對失期罪處以從死刑到耐刑不等的刑罰。
《商君書?境內》:“陷隊之士,面十八人……不能死之,千人環規,諫黥劓於城下。”陷隊即敢死隊,敢死隊不拼死作戰,就要處以刺面、割鼻的刑罰。
殘酷的軍法,固然使秦軍戰力強大,可是缺點是、難以持久。
在一定的時間內鍛造出一支強悍的軍隊,但這種模式卻是致命的——長期進行這種窮兵黷武的模式,總有一天會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