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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識寧冉之前我通常只和阿芮一起玩,認識她沒多久,我們就變成了三個人共同行動。
當然了,不是我主動邀請她的,我完全是迫於爸媽的「威脅」。他們說寧冉剛剛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需要有人帶領她儘快適應新的環境,找到新的玩伴。這樣重要的任務非我莫屬。
寧叔叔因為技術紮實,從集團下面的另一家分公司調到了我爸他們單位任技術骨幹,所以寧冉她們全家都跟著搬了過來,準備在這邊定居。
我爸那時候已經是單位上的一個小幹部,又主持工會工作,自然而然接下了關愛新同事及其家人的擔子。我作為他唯一的女兒,順理成章被分配了「攻略」寧冉的任務。
我要拍著胸口說,一開始我真的是不情願的。
因為不久之前剛剛在人家面前丟了臉,我怎麼可能忘性這麼大立馬就上趕著跟人家去套近乎。而且別的不說,我和阿芮這種愛在地上打滾的野猴子,和她那種穿小白裙子的乖寶寶怎麼玩得到一起去?怎麼看都不是一路人。
再一個,小孩子也是有心眼的,心眼還挺小。誰會願意聽爸媽在自己耳邊叨叨別人家的孩子呢?我就非常不樂意。
當我還在想法子打算推脫的時候,老爸接著又告訴我一個讓我心情變得十分微妙的事情,完全不給我反對的機會。
他說:「下學期開學寧冉會和你們在一個班上上課,轉學手續都辦好了。趁著現在放暑假,你們可以多熟悉熟悉,以後在班上也可以互相有個照應。」
我靜下心來一想,反正以後常常都會見面,始終是躲不掉的,還不如趁早把人拉到自己的陣營裡來,爭取我和阿芮一起把她改造成本居民區的第三隻野猴子。
那樣,我們也就不怕再丟臉出醜啦,隊伍也能比過去更加壯大,爸媽也不會成天誇她了。
不過怪我太天真,對阿芮和寧冉的瞭解都不夠深。我沒想到阿芮這麼靠不住,很快就叛變了。也沒料到寧冉這個乖孩子竟也長著反骨,天生狡黠。
總之,我想要拉寧冉下水的想法並沒有如我所願地順利進行。
當時我把我的想法和阿芮一講,她便立刻同意了。顯而易見的,阿芮回家之後也接到了周叔叔指派的任務,跟我是一樣一樣的,他們肯定早就串通好了。
略略一合計,我倆挑定了幾個平時愛去的地方,都是很容易把自己搞得髒兮兮的,不管有多小心,身上總會沾上些泥巴灰塵。
所以在接下任務的第三天,我們倆正式領著寧冉出門了。
「你可別打什麼鬼主意,帶著寧冉好好玩,危險的地方不許去,當心路上遇到壞人。看著點時間,差不多了就把人帶回來吃飯。」走之前我媽千叮嚀萬囑咐,可以說是操碎了心。
她倒是不擔心我和阿芮,畢竟居民區附近我倆熟得跟什麼似的,閉著眼睛都能找到路。
寧冉就不一樣了,她才到這邊來沒多久,能記得自己家在哪個方向就不錯了。這種老舊的居民區,全是連成片的二層平房,稍不注意就會迷失在巷子裡。
加之居民區很多人家都有房屋出租出去,外來人員多,流動人口大,不好說安全不安全。
我和阿芮打小就在這片混,算得上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家家戶戶都認識我們,只要不是被人盯上也就出不了什麼事兒。
比起我們兩個熟面孔,寧冉瞧著就面生,本區的居民就算見了也不認識她是誰。
我媽的擔心也是正常的。要是我和阿芮把人給搞丟了,這事情就麻煩了。
想到這裡我不免還是有一點猶豫,不過腦子再轉一轉,就完全不擔心了。從我第一次見寧冉對她的印象來說,她並不像是一個傻到會讓自己陷入危險的小孩,相反,她肯定會緊跟著我和阿芮,除非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