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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了清嗓子,「眠眠,我沒有準備你的生日禮物。」
程煊如臨深淵般準備為自己解釋一下。他想他的一切都是許霜眠的,只要許霜眠隨時說想要,程煊可以立刻給他。
「這個蛋糕我很喜歡。」許霜眠打斷他,補充道:「是我收到過最好的生日禮物。」
程煊一怔,隨即點點頭。
許霜眠硬是吃完了一整個蛋糕,程煊告訴他吃不完也沒關係,有機會他可以再做給許霜眠吃。
「沒機會了。」許霜眠嘴裡塞著蛋糕,口齒不清。
程煊沒聽清楚,「什麼?」
他把蛋糕吞下去,喝了口紅酒說:「沒什麼,我說很好吃。」
一餐飯吃完,許霜眠就說累了想回家。
高垣接上兩人,敏感地察覺到車裡壓抑的氣氛,想是這個生日過的並不愉快。
兩人一起坐車回到半山。車停在門口,許霜眠先行下車關了車門,卻發現程煊還沒有開門下車。程煊心裡煩悶,他搖下車窗,對著站在門口的許霜眠問:「眠眠,今天你開心嗎?」
許霜眠看向腳尖,小聲回答:「開心的,很開心。」
「那就好。你先進去,早點休息。我還有點事要處理。今天晚點回家。」
程煊想許霜眠自己大概都不知道他撒謊的時候從來不敢直視別人的眼睛。
「好,那你早點回家,路上小心。」門口的人耳朵被凍得有些發紅,卻還是回應程煊。
程煊點點頭,看著許霜眠走進屋子的背影,心裡憋著一股火無處發洩。因為知道是他的原因,從十八歲開始許霜眠就再也沒有一個愉快的生日。這樣難過的許霜眠,他沒有勇氣面對。
他升起車窗,面無表情地說:「去stardt。」
高垣心中嘆氣想勸,瞄了瞄程煊的臉色,還是沒說話。
第三十二章
程煊一個人在stardt喝到了大半夜。他很少在樓下喝酒,總是有人叫他來,他才會過來,通常都是去包間。
但其實他是個孤僻的人,也許是成長環境的原因。
他是個孤兒,五歲時被車撞了倒在路邊,一個瘋女人把他撿回家。在一個老式的一室一廳的房子裡,那個瘋女人抱著他,一邊哭一邊唸叨她叫做婧萱,是他的媽媽。她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清醒時會抱著程煊叫他寶寶,糊塗時手裡抱著不知從哪來的相框、叫程煊滾,用手邊的一切東西砸他。那個相框裡裝著的照片是誰,程煊從沒看過。他完全不好奇。
一個瘋子的寄託,有什麼好好奇的。
程煊總是看著這個女人發瘋。只有剛被撿回那個老房子的時候他天真的以為這個女人是他的媽媽,沒過多久他就明白這世界上沒有天上掉餡餅這回事。這女人只是瘋了,把他認成她的兒子。
鄰居大概都知道她精神不正常,所以平時都避著他們走。那女人每天白天在家,晚上出去工作,程煊猜到她去做什麼。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笑貧不笑娼。程煊無所謂,對他來說,只要有飯吃就行。
那女人總是擔心程煊會跑掉,白天在家把程煊看得很緊,晚上出門也要反鎖上門。可實際上程煊從沒想過要走,至少在他長大之前,他不打算走。他需要一個地方讓他活下去,他不想再去漆黑惡臭的巷子裡翻垃圾桶找食物吃。睡在客廳的沙發上也比和橋洞下的乞丐搶被窩強太多。所以程煊選擇留下,忍受這個瘋女人。
瘋女人除了發病時會講很多話,平時總是一言不發,很安靜,把程煊當作空氣一樣。這樣日復一日沉默的生活讓程煊早就學會瞭如何和自己相處,他喜歡一個人的生活,他喜歡安靜。他覺得所有人吵,任何人跟他講話他都不耐煩。
「阿煊,你怎麼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