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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思索之下,我決定學會用最原始的方法生火,那就是鑽木取火,據我所知這片森林的所有原始人都不懂任何生火的技巧,一切用火都取決於上天,我如果教會了他們如何生火,那我就是繆斯族名副其實的“神”,那樣即使我的打火機失效,我依然能夠以神的姿態凌駕於他們之上,成為他們不敢挑戰的權威。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過某個野外生存的影片,影片中有人模仿原始人鑽木取火效果很是不錯,如果不是作假,那麼如法炮製的話,也應該沒有什麼大的問題。
我找到了一根不算粗的木頭,在上面勉勉強強用石塊挖出了一個小洞當作木槽,又找到了一根木棒,粗細和那個小洞大小一樣,我將那根木棒磨得比較光滑,那樣我用手轉起來不至於很快就磨出水泡。
將木棒的一端放在木槽上,把另一端放在手中死命地搓動,機械的重複這一個動作幾分鐘後,手就酸的不行,可是木槽裡一點要升溫的跡象都沒有,更不要說產生燃屑了,我懷疑是時候沒到,然後繼續搓動,又過了一些時間,仍然是一點進展沒有,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的材料準備的有問題,那些木頭都是放在火種旁邊烤乾過得,應該不會存在太溼而不燃的問題,而且鑽木取火的道理是摩擦起熱,熱量積蓄到一定程度後達到燃點就會產生燃屑,那樣鑽木取火就差不多成功了,既然原理是這樣的,那麼這和木頭的材質應該關係不大才對,至少也應該出現點火星兒啊!
在現代生活養尊處優慣了的我這十幾分鐘下來手掌心已經隱隱作痛了,我一看竟然不爭氣的磨出了水泡!我咬咬牙,繼續搓動木棒,手掌心的疼痛感越來越強烈,那種感覺就像是沒有表皮的面板直接碰到了鹽一樣,正當我疼得受不了要放棄時,我突然味道了一股淡淡的味道,那是木頭燃燒時獨有的氣息,我知道此時的木槽裡已經有燃屑了,但是要真正想生起火來,我需要更多的燃屑才行,我加快了手裡的速度,同時也加大了掌心的水泡。
不一會兒,燃屑已經積累了不少,我小心翼翼地將它們倒入早就準備好的枯茅草中,輕輕一吹,燃屑加速燃燒,茅草中升起一股青煙,生命的火光從中升起,我成功了,要知道這其中意味重大,代表著這片森林的生物文明就從這燃燒的火焰中進了一大步,續寫出了新的文明篇章。
我知道一次的成功有它的偶然性,只有好多次的成功,那麼那種偶然性才能被複制,從而變成必然性,我必須經過多次的實驗,將鑽木取火的技巧練磨練地非常成熟才行,那樣子才能交給繆斯族人,我也才能成為他們心中的神。
我的的手一共磨出了四個水泡,一手兩個,非常的大,我鄉下的爺爺曾經告訴過我,手腳磨出水泡用針輕輕挑破,放出那些水,第二天就好了,不過針挑出的傷口不能太大,不然只會更加嚴重。
在這種地方的針可能就是骨針了,針頭比較粗,所以縫製的獸皮衣物是非常的粗糙的,用它來挑水泡還不如我直接用嘴咬呢,我天生長有虎牙,撕皮咬肉的不成問題,牙齒咬破水泡的一剎那,裡面的不知成分的水就飛濺到了我的嘴巴里,不鹹不甜,說不出來的味道。
水泡裡的水剛剛放完的一段時間裡是非常疼痛的,不過過一小時後之後,只要不去動它,也就不會那麼疼了,運氣好的話,第二天也就好了。
我看著手掌的傷口,想想再去練習鑽木取火也不可能,就早早地睡下了,火種什麼的也不去管它,滅了再點唄。
第二天鈴兒來山洞的時候我還在呼呼大睡,她叫醒我後我才看到旁邊的火種正冒著最後一縷青煙,鈴兒問道:“你就是這樣看護火種的?”
我揉揉眼睛,然後故意輕蔑地笑道:“鈴兒,你忘了,我可是上天派下來的神,我能憑空生出火來,還看護什麼火種?”
可鈴兒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