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5頁)
開蓋有獎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用四點半有另一個約會來縮短你刻意想縮短的一切,但是,小Y,你可知道“叛逆之王”怎樣在“靜觀”你嗎?
收到陌生入的一封信,先問我“近來道德文章有何進展”,然後說:“我是以您為榜樣充實自己,自強自勵的一個人,早想和您結識,恨無機緣,惟心儀而已,知您斗酒情豪,幾時能對飲一杯?茲寄拙作詩集(青春之歌)一冊,聊表敬意,敬請指正。”
前天送你回去後,跟臺大的一個小講師,去看電影,看殷海光,後來兩人大戰象棋,下到清早四點,互有勝負。後來他在我客廳沙發上過夜。到了昨天清早,他忽跑到我臥室,把我叫醒,驚呼:“要命的,敲門的又來了!”我說:“他們要來得這麼勤,我乾脆就住在裡面算啦!”結果房門開處,進來的是——洗衣服的。
昨天下午又跑到南港,在胡適紀念館和胡適墓上走動一番,帶回幾張卡片,分兩張給你。
前天看的電影是(錦繡大地)(The Big Country),以前我沒看過。明明是強者,卻要蒙受懦夫之名,刻劃這種矛盾是這部電影的成功處。小講師說:“這部電影恐怕你看了會別有會心。”他說得對(我說)。他說得對不對?(我說)
明天下午三點,在門之東。有情人相候,尋水之淚。
敖之
一九六七年五月五日
三十
我心愛的小Y:
今晚跟段海光聊天兩個多小時後,回來收到你的限時信,知道你也“撞車相報”,為之心焦。唉,小Y,你好叫人操心,你一離開我,便會有不安全的事發生,你說多糟!你說你該不該時時刻到跟我在一起,讓我保護你?你說該也不該?我昨天提議你陪我睡覺,你竟目為笑談,想想看昨晚你若陪我睡,“春風幾度”,包你今早容光煥發,精神飽滿,哪會有撞車的事發生呢?你呀,都是因為你不聽話,所以落到撞車的下場。還是快快聽話,到我身邊來吧。(我又想起,你何不到我家裡來養傷,讓我來照顧你?明早打電話時,我會這樣提議。) 真關心你的傷勢,真關心。
今替早上管區警察送一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的起訴書(一九六七年起字第五一四八號)把我依“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項之罪”提起公訴,說我“妨害公務”。(“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這件案子,似乎也是官方對我一連串有意的“顯示顏色”之一。(這件案子是“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交偵辦”的。) 以上一九六七年五月七日寫
昨天一個臺大學生告訴我五四之夜“成群結隊”時有人問你的問題,蠻有趣的。
這兩次會面,我們一再看墳訪墓,好像與死人結隊。有時我真覺得,活在這個島上真是生不如死,乃至雖生猶死。時代與環境彷彿是一條生死線,生死線上既是如此,生死線外不知是什麼。 昨天下午一點半到四點半,我在“國賓飯店”遊了三個小時泳,五年沒下水了,游來游去,頗覺暢快,希望你快快把傷養好,一塊兒去玩幾次。
敖之
一九六七年五月八日早上要給你打電話前
三十一
親愛的小Y:
今天一天沒得到你的資訊,資訊者,書信及聲息是也,前者靠郵筒,後者靠電話,今天一天都沒有利用這些,由此可證:小Y是反對現代文明的。你可以去參加“中國文化復興運動”,擠在孔廟中,一齊去吃冷豬肉!
前兩天聽說的:我們的觀光局,已經決定用“孔夫子像”做市招,印大量的觀光海報,以為這個地區的象徵。日本是富士山、西班牙是鬥牛,我們不是山水,也不是牛馬,而是一個兩千年前老掉門牙的老頭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