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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著煙點了點頭。
見狀,李冉這才將前因後果講給我聽。
她這一講,首先就講到了我父親身上,二十多年前,我父親剛從警校畢業,不等正式入職,便接到了一份臥底任務,稀里糊塗的就進了程氏企業的保安部,然後在警方創造的機會下,救了程國業兩次,不到半年的時間,便成功留在程國業身邊,成了一名貼身保鏢。
那時候和我父親聯絡的上線警察就是我現在的母親,李冉的小姑,事情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很吃驚,因為李冉的父親就是我的舅舅。
也就是說,那個被我打成植物人的孿生兄弟,是李冉的哥哥,雖然不是親哥,但那種從小一起長大的情義,正常人大概都能理解。
當時我父母是違背警方意願,也是違背了程國業的意願,二人不想繼續遙遙無期的臥底生活,便這樣任性的私奔了,仔細想想,我爸那人還是比較沉穩的,所以我懷疑,當初是我媽拐跑了我爸。
不過在李冉的父親眼裡就不是這樣了,怎麼看也像是我那個學壞的老爸拐走了他的親妹妹。
那二人私奔之後,警方和程國業分別找上門過,但都沒什麼用,二人是鐵了心要過普通人的生活,對警方,我父母覺得自己的犧牲夠多了,也不求正名,只想過普通的夫妻生活,為了這事,我那舅舅被氣到住院,最後直接跟我母親斷絕了兄妹關係。
而程國業自始至終都不知道我父親是臥底,他只以為林震天找了個普通女人,不想害這女人過擔驚受怕的日子,所以才會退出。
因為那時候我爸沒跟程國業把話說死,甚至還說等以後程國業有難事隨時可以找他,他願意繼續保護程國業這個兄弟。
也正是因為這個,警方覺得將來我爸還有繼續臥底的可能,所以也沒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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