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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度無死角,不僅斬女,還斬男。
當初,陸遠能拿到金陵地區總冠軍,這張臉,怕是佔據了大半功勞。
早在分賽區比賽那會,龍耽霓就注意到了陸遠,在分賽區決賽之前,她親自趕赴金陵,準備直接簽下陸遠。
可惜,陸遠沒有如她所願,沒有簽下經紀約,只是簽了一份意向協議。
即,天娛擁有優先簽約權。
根據協議規定,除非天娛主動放棄簽約,否則陸遠不得與其他經紀公司簽約。
當然。
協議中,也是有解約條款的。
想要解約,要麼天娛主動放棄,要麼陸遠付出高達一百萬的違約金。
關於陸遠的背景,龍耽霓瞭解過一些,三年前,這孩子的父母不幸死於一場空難。
陸遠成了一位孤兒。
事後,遇難者家屬雖然集體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直到現在,法院礙於種種原因,仍舊沒有立案。
孤兒,沒有收入來源,賠償金也沒下發,連大學都上不起的陸遠,在龍耽霓看來,根本拿不出一百萬違約金。
所以,即使沒能簽下全約,龍耽霓也沒有繼續逼迫陸遠。
帥成陸遠這樣的,只是在臺上一站,收視率就蹭蹭蹭的往上漲。
萬一把人家逼得退賽,豈不是便宜了旁人?
不過,從十強賽開始,隨著一首首‘原創’歌曲出爐,陸遠身上的光芒越來越耀眼,越來越奪目。
眼見陸遠越來越火,龍耽霓迅速找到陸遠,和他展開了數輪談判。
然而,這小子滑不留手的,每次都給頂了回來,如果不是惜才,龍耽霓早就讓陸遠簽下退賽宣告。
一次又一次的失利,也讓龍耽霓徹底明白,陸遠根本就沒想過簽約。
忍無可忍的龍耽霓,在6進5開賽之前,下達了最後通牒。
要麼簽約!
要麼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