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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令人詬病的,就是咱們海軍根深蒂固的階級制度;記得1967年的某一天,我和補丁到西貢去領取一些裝備;忙了一天後,我們決定好好吃塊美國牛排,河幾罐冰啤酒,於是我們朝補給基地裡的餐廳走去‐‐事後才知道那是軍官餐廳‐‐然後大咧咧的進入餐廳。
不料入口處站了幾個憲兵,他瞄了一下我的少尉簡章,然後點點頭,接著很不知好歹的伸手擋住了補丁‐‐這可是非常危險的事!
&ldo;抱歉,長官。&rdo;他對我說,&ldo;只准軍官進入!&rdo;
我趁補丁還沒有開始發作,便立刻將他拉開,兩人走到門外的轉角處。當時我們身著綠色的工作服,外面套了一般陸戰隊的外套,於是我拆下了左右各一的少尉肩章,把他們別在我和補丁的便帽上面,就象一般陸戰隊少尉戴的便帽一樣,接著再度走進了餐廳,很臭屁的給憲兵回了個禮,然後大大方方的坐下來吃我們的牛排。
去他媽的規定!我覺得一個人能夠跟你一起出生入死,那麼他絕對夠資格跟你一起吃飯。不過,我大部分的同事卻不這麼想。但那是他們的偏見,勞資才不屑與這種人為伍呢!
也許我不太能接受適應海軍的那套官僚制度,但是他們的確懂得如何去整我‐‐在1967年6月下旬,也就是我剛回國後的第2個禮拜,我接到一項拓展公共關係的任務。海豹特譴隊一直是支極度機密的部隊,在越南時,我們的制服上面都不繡名條,只用數字來代替‐‐我的號碼是635;現在,出人意料的,海軍竟然打算將它的特種作戰部隊公諸於世!我們奉命不得多問,但根據小道訊息顯示,是咱們的海軍部長厭煩了老是陸軍的綠扁帽在出風頭,所以才有此一舉動。不管是什麼原因啦,反正我就這樣搖身一變成了海軍的公關大使;我要向民眾說明海豹特譴隊是什麼樣的部隊,我們是如何執行任務,以及我們在越南做了些什麼,而整個活動的最高潮則是在紐約舉行的記者招待會,我在那兒接受報紙的訪問,並且在一艘停泊於紐約港的軍艦上面,示範操作海豹使用的各種武器;結果第2天,在《紐約日報》上刊出了我的照片和專訪,撰稿的專欄作家‐‐席尼菲爾斯還直誇我有一副&ldo;好萊塢式的麥拉費司&rdo;(這也正是為什麼我一直認為菲爾斯應該因為這篇報導而獲得普立策新聞獎的原因)!
我這為時15分鐘的明星夢,卻有一點小小的後遺症‐‐5個月後‐‐我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一本叫做《男性》的雜誌封面上。翻開雜誌後,我真不敢相信我所見到的‐‐那是一篇誇大的虛構報導,描述我背著57毫米無後坐力炮,在湄公河三角洲上空25000英尺的地方躍出機外,標題還特別寫著:&ldo;火爆迪克馬辛柯少尉‐‐海軍最致命的越共殺手!&rdo;寫這篇文章的傢伙根本就沒採訪過我,他大概是從《紐約時報》上頭抄襲了一些內容,剩下的就全靠他自己瞎掰啦!
我的公關之行所造成的餘波蕩漾,遠比我料想中要來的久。首先,在隊上沒有人再叫我&ldo;理克先生&rdo;了,取而代之的是&ldo;火爆&rdo;或&ldo;迪克&rdo;,要不然就是&ldo;火爆迪克&rdo;;第二是我在多年後才發現‐‐原來越共和北越民眾居然也看過那一期的《男性》雜誌!!
當我回到了小溪基地之後,我試著說服2隊的指揮官‐‐&ldo;松鼠&rdo;額理,希望他能夠再派我去越南作戰,因為我現在已經升為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