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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地以眼睛看鉛字,而是希望隨著翻閱之間,心情上也加入故事發展的過程,同時更希望他或她儘量運用其想像力,抓住隱藏於鉛字表面或言外之意,而能更深入瞭解和欣賞。
另方面,兩者之間重大的不同點,就是對於所有讀者、作者、小說迷、虛構製作者來說,是特別有趣的。文學作品,尤其是詩歌,把言外的事體和所暗示的意思,交給讀者的想像力來解釋而有可能曖昧地結束。但推理小說除了少數的例外,都是使事實明快地顯現、解除謎底,查明罪犯而逮捕,並且把模稜兩可的地方全部解決,說明後才結束。
換言之,推理小說不管是東方或西方,都是把混混沌沌的東西建立秩序,而且其程度也不是「純文學」或詩歌所能比較的。
相信閱讀我為本書所挑選的這十二篇文學推理小說作品後,大概會瞭解從渾沌變成有秩序的過程就是推理小說的根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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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叫做「醒世恆言」書序文中即有如下一節:「評評今天的作家吧,他們讓讀者歡喜、驚訝、悲傷流淚、唱歌跳舞,或產生敬意,使膽小鬼變成勇者,使放蕩者變成品行端正,也使守財奴變成浪費者,沒有比作家更能輕易的且深深使人感動的人。」
這種反應,究竟是否對當時的作家們所要求的?
答覆當然是肯定的,而且寫文章的背景是距今三百五十年前的事。
「醒世恆言」是一六二○年代在中國的蘇州所著作,其序文是出於feng ng─ng(馮夢龍)的手筆。
那麼,藉本文加上幾句話,改為適合現代的小說家,尤其是推理小說家的立場來看吧。
推理作家是使讀者快樂、與奮、焦急、陷於煙霧迷離、以及將計就計。為逃避俗世而給予翅膀,刺激想像力,更提高其快樂或思考和知覺的能力。這一切都是讀者閱讀我為本書所選的十二篇作品時,或看完之後,應該會體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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