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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不久,剛一個月。
半瓶酒下肚,小偷有點兒醉了,指著自己的鼻子說:不是所有壞人生來就是壞人,有些是被生活逼的。
他逼問老謝:你他媽的是不是瞧不起我?
他哈哈笑著,淌著眼淚說:你他媽為什麼要瞧得起我……
又哭又笑,他最後枕著老謝的肚皮睡著了。
老謝也醉了,醒來時天光大亮,已是中午,小偷躺在身邊,仰成一個&ldo;大&rdo;字,手裡還攥著半隻豬耳朵。
有人走過廣場路過他們身旁,沒人看他們,沒人關心他們為什麼睡在這個地方。
小偷惺忪著雙眼坐起來,瞅瞅手裡的豬耳朵,啃了一口。
他對老謝說拜拜吧,他要幹活兒去了。
老謝試探著問他,能不能別再去偷東西了?生活不會永遠逼著人的,不是說當過壞人就不能再當好人。
小偷爽快地說好,他伸過來油乎乎的手:你立馬給我五萬元錢,我立馬有臉滾回家去當好人。
他嗤笑:哎呀我去,裝什麼犢子,你現在十塊錢都拿不出來吧?
老謝咬著牙不說話,拖著小偷去找小餐廳。
老謝是流浪歌手,但只是街頭唱原創賣專輯的那一種,並非飯店餐廳裡點歌賣唱的那一類。
珠海,是老謝頭一回破例。
&ldo;先生,點首歌吧&rdo;這句話實難啟齒,但看看一旁的小偷,他終究還是把話說出了口。
第一桌客人說走開,第二桌說走開。
第三桌客人酒意正濃,說唱吧,把我們唱開心了的話,一首給你五元錢。唱什麼呢?老謝看看小偷。
那幾年網路歌曲風頭正勁,流行《老鼠愛大米》,也流行《兩隻蝴蝶》。老謝拉著小偷一起合唱,老謝彈琴他打拍子,一開始他不情願,後來越唱聲音越大,幾乎蓋過了老謝。
半個小時後,客人給了一百元錢。
他們站在小餐廳門前,小偷捧著一百元錢發呆。
他猛地大喊:哎呀我去!早知道可以用這方法掙錢,我他媽何苦當小偷!何苦……
路人側目,老謝撲上去捂他的嘴,手鬆開時濕漉漉一掌的淚。
小偷和老謝共同生活了一個月,吃住在一起,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唱歌聊天。他們一起賣唱,小餐廳裡、海邊的燒烤攤、冷飲店門前,得來的錢一人一半。一開始二人合唱,後來老謝只負責彈琴,小偷負責唱,他嗓門出奇地大,而且會唱所有的網路歌曲。
一個月後的一天,在初次賣唱的那家小餐廳裡,老謝和他彈唱龐龍的那首《我的家在東北》。一遍唱完,明明客人沒點,他卻非要再唱一遍。
&ldo;我的家在東北松花江上……&rdo;
客人驚訝,他怎麼搶過我們的酒端起來了?
他舉起酒杯敬老謝。
走了!想明白了,也想家了,管他瞧不瞧得起,明天我就回家!
老謝送他去車站,站臺上他死命地摟著老謝的脖子。
&ldo;你是我的純哥們兒,純純的!&rdo;
車門關閉前的一剎那,老謝丟了一個紙包進去,報紙包著的,上面兩行字:五萬元錢我沒有,我只有13700元錢。
當個好人。
火車開走了,帶走了車窗上擠扁了的一張臉,和老謝貼身銀行卡里的所有積蓄。
13700元錢沒了,幾百次街頭賣唱的辛苦所得。這本是老謝攢了許久,用來實現理想的。
火車開遠了,老謝發覺自己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心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