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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二……錢銀子?”林方曉這才想起眼前這個是她的大債主,被人賣了兩次,可是連銀子的邊也沒摸著,所以林方曉常常意識不到自己其實是被人兩百兩銀子買回來的,她迅速在腦中計算著,一個月二錢,那一年就是二兩四錢,十年才二十四兩,“哎呀,易公子,您這數算得不對呀,一個月二錢銀子,我一輩子都還不清您那兩百兩啊。”
“當初是誰口口聲聲說,要一輩子給我做牛做馬報答我的恩情的?”
林方曉想起自己當時為了能讓易楊救自己,胡言亂語說的那些話,羞愧得恨不得買塊豆腐一頭撞死,這時也只能順著他的話說:“這是自然,易公子對我的大恩大德,我就是不拿工錢白給易公子幹一輩子的活,也是還不清的。”
“只是,我一個女孩子家,總要買點兒胭脂水粉、衣裳頭花什麼的,如果身上一點兒銀子也沒有,那,那也不怎麼好吧!”開玩笑,她林方曉到現在為止,唯一擁有的財產就是身上的這身衣服,想脫下來清洗一下都沒有替換的,早知道從闌珊閣出來的時候就不那麼匆忙了,好歹也要收拾一下行李呀。
“衣裳我自會給你準備,胭脂水粉什麼的就免了,打扮出來也沒人看。”
“話可不是這麼說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跑堂,餐館的生意也會好點啊。”林方曉小聲嘟囔著。
“你說什麼?”
“沒什麼,謝謝易公子。”
第二天一早,剛剛起身披頭散髮的林方曉對著易楊給她準備的衣裳欲哭無淚:“你你你,你打算以後就讓我穿這種灰不溜秋、不男不女的跑堂服?”
“這衣裳不好嗎?”易楊黑著臉,跑堂的不都這麼穿,這顏色也好,耐髒,在廚房灰堆裡蹭個圈也看不出來,今天一大早易楊去成衣鋪買衣裳的時候可是周到地考慮過的。
“挺好的,夠結實!”林方曉咬牙切齒地撕扯了一下,還真夠結實,一套怕能穿上三四年的,他倒是節省。
林方曉回房換上這套醜不拉幾的衣裳,學著易楊的樣子胡亂把上半截的頭髮束了起來,歪歪斜斜地綁了個髮髻。
易楊早已等得不耐煩,好不容易等林方曉出來,見她磨蹭了半天就梳了個不倫不類的髮髻,還歪得不成樣子,清了一下喉嚨也不說話,帶著她就往外走。
易楊告訴林方曉,要做出一道好菜,不光是要有好的廚藝,材料的好壞也很重要,必須要親自到市場上去,才能知道當天有什麼新鮮上好的材料,因此不能事先擬好選單出門買菜,而必須根據所買的材料來決定當日要做的菜色。
林方曉想這話說得有道理,我一直就是這麼做來著。
第一次逛菜市,林方曉覺得什麼都新奇,目不暇給逛得那個興高采烈。一時高興便對易楊道:“真是想不到啊,看你的樣子像個讀書人,言行舉止又很有大家風範,應該是個世家公子,可是又有武功,那日在林中救了我,我還以為你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俠客呢!沒想到居然還會廚藝,連逛菜市場都那麼在行,你到底是什麼人呢?”
易楊一張黑臉登時更黑了:“記住你自己的身份,不該問的事別問。”
林方曉吐吐舌頭,閉上嘴巴又興致勃勃地東張西望。
“記著點路,以後你負責買菜。”
“哦!”
過了一會,“易公子!”
“什麼事?”
“這兒有可以寄信的驛站嗎?”
“怎麼了?”
“我想給爹孃寄封信。我們走之前約好了在杭州的親戚家會合的,我一直沒去,他們一定會擔心我的。易公子你放心,你花了二百兩銀子把我從青樓裡贖出來,我一定會努力工作好好攢錢還債的,保證不會偷偷跑掉。”林方曉說完擔心地看著易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