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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皮。”
胖子一言既出,特別是那8萬元寵大的數目,大大超出強浩的意料!
強浩心裡憋屈啊:明明是你追尾我,你的全責,還要我賠你8萬,這不明擺著是要敲詐我嗎?但敲詐又如何,誰讓自己喝了酒,不敢報警?胖子肯定也是看出了自己的這個“先天不足”吧,所以下手那叫一個“穩、準、狠”啊!
8萬塊錢擱誰都不是一個小數目啊!要是賠個三、五百甚至三、五千的,儘管不是自己的錯,自己有點委屈,但可能考慮自己的情況也許會接受的。所以強浩很猶豫,而胖子和瘦子卻一個勁地在旁邊催促著拿錢並不耐煩地再次以報警相威脅。
情急之下,強浩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經有一面之緣的據說在濱江市曾經“紅黑”兩道“通殺”的威哥過來幫忙講和。
這一招,似乎有點好使!
胖子一看是威哥,就自報姓名說自己叫阿龍,並表示對威哥有所耳聞。
一番討價還價後,阿龍算是給了威哥幾分薄面,把8萬的價碼降到2.5萬元。
強浩還能說什麼呢?只得按單照付了。而自己因此欠威哥一個人情,不得不邀請幫了自己大忙的威哥再次轉身去了趟KTV。這樣下來又花了一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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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事也算了結了,但強浩事後越想越生氣,自己在濱江地盤上被人敲了竹槓卻無計可施。於是事隔多日後的一天將此事告訴了哥哥強超。
強超聞訊十分錯愕。雖為弟弟“打抱不平”,但畢竟“隔行如隔山”啊,有些法律知識自己也不太懂,更不要說如何保護弟弟的合法權益了。弄不好說不定還有可能把弟弟原本還只是一點經濟損失變成了刑事犯罪啊!
不是有個法院的同學強衛兵嗎?他肯定知道怎麼辦!
強超想到這兒,便迅速打通了強衛兵的電話,並把強浩的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訴了他。
強衛兵聽完強超的描述情況後,很肯定地回應道說:
“你弟弟強浩肯定是被人敲詐了,你們馬上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情況還有的反轉。我聽說最近警方接到了不少的類似報案,部分已經提交到了檢察院和我們法院。作為老同學,我不得不提醒你們: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私了。本來想減少點損失,結果被這些人抓住你們不敢報警的心理,從而讓你們損失的更多。”
強浩依計而行,很快濱江市警方就受理了他的上訴。
在一通案情詢問的筆錄後,警方意外地告訴強浩說:
“你遭遇的撞車事件不是個案,最近在濱江市區範圍內已經出現多起類似的案情,情況大同小異,群眾影響惡劣,我們警方判斷極有可能是同一夥人流動作案所為。我希望你在這段時間少點進出這些娛樂場所,我們警方已經為此正在佈下‘天羅地網’呢。這些人不抓到,我們警方壓力也大啊,希望你多多配合。”
強浩當然會積極地配合警方的要求,所以對警方的各種提問那叫一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啊!
由於強浩提供十分有價值的線索,再加上其他類似案情的甄比以及多處警力的全力偵查,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阿龍抓獲,隨後又抓獲了兩個同夥小黃和小橙。阿龍就是那天追尾的事故車司機。
警方的喜訊傳來,令強浩激動不已,只是令他強浩沒想到的是,那天自己好心開車送他們回家的新朋友小黃和小橙居然跟他們也是一夥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警方提出:類似案件的所謂巧合,不過是他們團伙經過預謀的犯罪“梗”而已。
在強大的證據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如實招供了:
原來,阿龍一直就以敲詐酒駕司機為業,小黃和小橙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