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初出茅廬三( 膽小慎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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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犯劉軍吃完飯後,白露的師父田洋繼續錄口供,白露雖然心有不滿,但還是去監控室繼續觀察。
田洋問:“劉軍,你究竟是什麼時候預謀殺這兩個人的?”
劉軍答:“在搶劫的時候。”
田洋問:“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情況,你對我們還是有所已隱瞞,你要如實回答。”
劉軍答:“我老實交待可以減輕刑罰嗎?”
田洋問:“這個我們做不了主,不過會把你的表現提交給法官。”
劉軍答:“第二次偷這家人的時候,我看到這家女主人的婚紗照很漂亮,就產生了想強姦她的意思。在回去的路上,我說哪天把這個女的幹了,再把這家搶了。在回愛心賓館的時候,我、嚴強、郭小鵬就商量著找個時間把這家搶了,把女的那個了之後,再把他們殺死。
後來高峰在網咖通宵完在我家睡覺的時候,郭小鵬不知道跟他說了什麼,非要跟著我們來。我們到這家前面的小樹林的時候,我們四個人又商量了一次怎麼實施搶劫、強姦、殺人。我們一開始商量著殺完人後把屍體扔到水裡,郭小鵬說水太淺了藏不住,我說要不殺完人後把人藏到附近的一個山洞裡,挖個坑把他們埋了,一時半會也沒人發現。當時我還把隨身攜帶的手銬交給了郭小鵬讓他拿著拷上男主人。”
田洋問:“這個山洞你是怎麼發現的?”
劉軍答:“我第一次來他家盜竊的時候,在他家附近發現了這個山洞。當時我還上去了,山洞離地有一米多高,腳踩著缺口能爬進去。洞口是圓形的,入口窄裡面比較寬敞。”
田洋問:“把你們拋屍的過程講一下?”
劉軍答:“我們商量著我和嚴強弄這個女的,郭小鵬和高峰弄男的,按提前我們商量好的把屍體藏到洞裡。我先扛著這個女的屍體出來,去了西南方向的垃圾站,那有個大斜坡,有兩層樓那麼高,斜坡下面還有個小臺階,下了這個小臺階向南走十米左右就是那個山洞。
我把這個女的屍體放在斜坡上滾下去了,滾到垃圾站廢棄的房子的那個位置。我們順著臺階走下來,繼續搬著屍體抬到房子南側的臺階。這時高峰給嚴強打電話,說他們倆搬不動男的屍體,讓我們倆回去幫忙。我們回去後,高峰和郭小鵬搬前面的胳膊,我和嚴強搬他的兩條腿,我們四個人抬著把屍體抬到揚水站大斜坡上面,然後讓屍體滾下去了。
我們四個人把男的屍體抬到山洞口,嚴和郭先爬進了山洞,我和高在下面託著屍體,嚴強和郭小鵬拉著屍體的手,把屍體拉進了山洞,我和高峰也爬進山洞了。我們進去後,把屍體抬到山洞的北側寬敞處放下。然後我們四個人一起去臺階把女的屍體抬到了山洞口,用同樣的方式把屍體拉進了山洞。然後郭小鵬和嚴強就先回去打掃衛生,弄完我們也回去打掃衛生了。
我們回去的時候,嚴強和郭小鵬已經把主臥室和小臥室的床都鋪好了,把髒被子放進了壁櫥,把新被子拿出來鋪好,我把屋子裡的菸頭都掃走了,高峰去廚房和外面那間屋子打掃衛生。郭小鵬在他家拿了三個塑膠袋來,我們把打掃出來的垃圾裝在塑膠袋,把銀行卡、手機,我們買的零食,吃的西瓜皮,幾件衣服,都裝進塑膠袋了。早上五點左右的時候,我們順著河沿向北走,我和嚴強、高峰分別提了一個垃圾袋,王吉營拿著電腦主機,我們沿河走了一段距離後,就把垃圾和電腦主機箱扔到了河裡。
扔完東西后我們就上大路分頭走了,我和付剛直接打的坐車到平邑縣,他倆怎麼走的我就不知道了。當天早上八點,我們在青禾縣碰的頭,我們又一起坐車去了青銅市,大巴剛開一會兒,司機猛剎車,開門後,我看到女警上來了,知道大事不妙,看到嚴強跳左邊車窗的時候被車撞死了,便想去跳右邊的,結果被你們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