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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此時正吵的火熱。
公安出警,要慈心證明撞球桌是屬於慈心廠的公產,不然就不許搬。
於是庫管來了,辦公室主任來了,後勤科的科長也來了,烏泱泱的一群人,抱了一大堆幾十年前的老檔案,戴著眼鏡兒,攤開了查。
它豎在廠裡幾十年,肯定就是公物,可五六十年的東西了,咋查記錄?
既查不到,其性質就是盜竊,於是公安要求廠裡的書記到公安局,說明情況。
明天就要轉私了,因為沒了沈四寶,馬書記緊急拉了個藥材商,太急也顧不得了,勒令在計委工作的兒子馬宣揚下海,要攬慈心,此時正在簽股權合同。
在他想來,以林珺那驕傲的大小姐脾氣,隨便一趕,鬧個瘋病就走人了。
結果她不但沒有,還說雕塑是家裡的私物,要他去公安局說明情況?
秘書說:「林珺說雕塑裡確實有東西,您要去公安局,她會告訴您那是什麼。」
馬書記滋的一聲:「還真有?沈四寶個蠢材,怎麼就沒找到?」
要想拿下一個國有大廠可不容易,月月死工資就那麼多,要貪汙公款,查出來得坐牢,但當你想要拿下它的時候,該怎麼辦?
當然是發外財!
起心動念,想從雕塑裡找東西的是沈四寶。
土匪,海盜的後代嘛,他有的是歪門邪道。
可雕塑都分屍了,掘地三尺也沒找到的東西,究竟是什麼。
還有,它到底藏在雕塑的哪個部位?
林珺現在提它,是為了羞辱他們這幹人嗎?
思慮一番,馬書記對兒子馬宣揚說:「我去公安局給大小姐服個軟吧,雕塑裡不管有什麼,送她了,咱們不貪財小財,以廠子的發展大業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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