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約法三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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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之後,兩人找了隨便找了一家還算乾淨的館子吃飯。
“吃完飯,咱們就分開行動吧,你找你的陸郎,我也要辦我的事去了。”
等人上菜的時候,任毅開口道。
他的話很直白,就差指著李莫愁的臉說,你趕快滾蛋吧!
“我我不走。”
李莫愁低著頭小聲道,若非任毅功力深厚還真聽不到。
任毅無語,你還真是亡我之心不死啊!
沉默了一會兒,任毅輕咳一聲道:“咳咳,李仙子,可是我要去的地方帶著你有些不方便呀。”
“不方便?難道你要去青/樓/妓/館?”
李莫愁眉頭微覷,眼神不善的看著他。
“咳咳誰要去妓/院了!別胡說,我可是正經人來著!”
任毅剛喝了一口茶水,差點沒被嗆著。
心說,你呀不是古墓裡出來的嗎?咋就知道這麼多呢?
那地方是幹什麼的,我都不知道,你居然知道!
“哦,那是我錯怪你了,那你要去那裡呢?”
李莫愁輕哦了一聲,面色好看不少。
特麼,老子要去哪裡需要向你彙報麼?
尷尬一笑,任毅說道:“呵呵,我欲西入吐蕃,那裡天寒地凍,紫外線輻射對面板很不好,女人去了會變醜的!”
“不就是吐蕃嗎,我跟你一起去。”
李莫愁想都不想便一口答應下來。
“呃不是,去吐蕃山高水遠,道路難行,我準備偽裝成一個江湖菜鳥,混入商隊裡,跟著商隊入藏。你跟著算怎麼一回事?”
任毅繼續努力著。
“這沒事的,我也可以偽裝呀。”
李莫愁一臉的無所謂,反正她就是認定任毅了。
不管對方去哪裡,她都跟隨一起。
不得不說,當認準一個人之後,李莫愁是相當執著的。
以前對陸展元是這樣,現在對任毅同樣如此!
“那好吧!”
任毅還能說什麼呢。
對於時刻要魅惑自己,然後在自己最情迷的時候,給於致命一擊!
就像母蜘蛛吃掉公蜘蛛!
不能想,頭暈!
那場面實在是太可怕了!
不愧是赤練仙子!
自己一定不能被她溫柔嬌媚的外表所矇蔽!
任毅,你要挺住,不能對不起蓉兒和念慈!
很快飯菜上來,兩人開始吃飯。
飯後,任毅帶著李莫愁找了一家裁縫店。
進門之後,他不挑新衣服,也不挑樣式款式好看的,專門找那些破的、舊的衣服穿,同時也給李莫愁挑了幾身粗布麻衣。
等兩人從衣店裡出來的時候,已經大變了模樣。
任毅一身灰色麻衣,還打著補丁,腳上的白玉靴也換成了黑布鞋,頭髮用一根布條攏了一下,但沒紮緊,看起來十分凌亂,要是再來點彩色,簡直就是殺馬特!
此時任毅還是那個任毅,英俊的面貌也未改變,但一看起來就是個盧瑟。
這就是衣服品味的重要性!
人靠衣服馬靠鞍,相親之前梳洗打扮,不是沒有道理的。
任毅如此,李莫愁也沒好到那裡去。
一身粗布麻衣,臃腫的衣服,頭上還抱了一塊頭巾,看起來就是個村姑,哪還有一點仙子的風采。
不過,兩人顏值還是高了那麼一點,氣質與衣服不相稱。
任毅又在地上抓了一把灰,先在自己的臉上抹了抹,然後又對著李莫愁的臉上也是一通摸!
面板細膩,觸感驚人
李莫愁本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