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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也因為這兩百年的一統,宋朝經濟迅速發展,各項技術也得到迅速發展,與彼岸幾乎聯手進入工業文明的初期階段,宋朝內部資本主義也正式萌芽,為後面的新王朝打下了厚實的基礎。
其中的得值得借鑑,其中的失也值得借鑑,三洲懲戒宋朝的局面,先後將遺產稅提高百分之二十,每戶標準財產內不用交納遺產稅,但超出部分,必須交納等值的兩成錢帛,或者由官府派人核算,割出兩成財產由官府處理,才可以繼承父輩遺產,用來打擊世襲、壟斷與兼併。
這個遺產稅是王巨自紹聖年間陸續發起的稅賦改制,首先改革的是商稅,商稅中過稅沒有動,但往稅大幅度做了調整。關係到民生方面的,往稅只有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比如糧食,只有百分之二。各種坑礦在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八之間,各種酒類與奢侈品則達到了百分之十。市舶司的對外或者進口商貨也進行了調整,民生方面的只有百分之五,奢侈品如宋朝的基率,百分之十,但逃稅者會苛以嚴厲的處罰。宅地稅也與宋朝不同,彼岸制訂了一個標準,普通的民宅不徵稅,高於這一標準則每年徵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稅率,千分之一則是對某人進行評估,對國家與社會有貢獻的人,就可以享有這個資格,否則就是千分之二。
其次就是遺產稅,王巨將其提高到了百分之十五,但也制訂了一個標準,按照此人家中的宅、地、以及其他所有資產進行評估,普通人家則不必交納這個遺產稅,但高於這一標準,則必須交納百分之十五的遺產稅,不過有的人家全部是不動產,因此可以按照銀行最低貸款率,準其在十年內陸續償還。超過十年,那麼則派人強行切割其財產,進行拍賣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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