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七宗罪之色慾六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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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看到這裡,覺得方言犯案軌跡毫無規律,他沒有什麼聰明的殺人方案,但是卻和g的殺人手法相似,都是將受害者勒死,唯一點不同的是,g是殺與自己相干的人,而方言卻是為滿足自己的,而去傷害一個個女性。
白露接著看著第二個案子。
“警方調查出受害者的背景,受害者名叫小花,歲,是青銅市少年宮滑雪場的工作人員,年輕漂亮,為人和善,深受孩子們的喜歡,根據她的同事講述她死之前交了一個年紀比她小的男朋友,不知道是否與情感問題有關。
根據法醫的檢查,死者生前跟嫌疑人有過打鬥的痕跡,指甲裡有男人的面板組織,但此嫌疑人的dna不在基因庫裡,無法確認其身份,警方將嫌疑人鎖定到小花的男友身上,將其抓捕歸案,嫌疑人不承認強姦殺害小花。
法醫對比其dna,發現他不是真兇。
但根據小花的男朋友口供,曾在小花家附近見過一個撿破爛的的男人,長相醜陋,個子矮小。
後來經過警方排查,青銅市區拾荒人太多,無法確認其身份,仍舊在調查中。
補充:2010年,連環案件兇手g將真兇方言的惡行公佈在論壇上,有待考證。”
白露看到這個部分,十分疑惑,方言既然不是小花的男朋友,為什麼在小花的背上刻上“賤人”兩字,兩人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讓方言冒著風險,拋屍在冰湖上?
據小花的男友講述,那個撿破爛,長相醜陋的男人極有可能是方言本人,還有g是這麼知道這些事情,雖然他是天才少年,難道僅憑自己推理就知道方言過去的事情,這也太不科學了。
白露接著看著郵件的資訊,第三起強姦案,這次受害者雖然沒被殺死,但是患上了嚴重的精神疾病,在精神病院一直住著。
“2004年大年初一,早上6點,青木市值班警員接到報案,在青木市郊區的城中村裡有一名18歲女性被強姦,幸虧房東及時報案,才保受害者一條命。
案發現場地處偏僻,因為是拆遷房,許多租客都已搬走,只剩小蘭和幾個陌生外鄉人住在那裡,恰好那晚,那幾個外鄉人因過年回老家了,就剩小蘭一人住在那裡,受害者小蘭想在節假日多掙點錢,沒有返鄉過年,這才給嫌疑人犯案的機會。
據當時受害者小蘭描述,從化工廠剛下夜班,就發現路上有陌生人尾隨她,她加速跑回家,但是嫌疑人快速衝進她的家裡,將門反鎖,將受害者侵犯,侵犯過程中,小蘭將家裡的硫酸潑向嫌疑人面部,將嫌疑人毀容,現場存留大量的血跡,嫌疑人獸性大發,掐住小蘭的脖子。
清晨時分,房東過來催租,聽見小蘭房中有聲音,及時救下小蘭,犯罪嫌疑人捂住臉上的傷口從二樓窗戶跳出。
此案件對小蘭影響極深,後來小蘭懷了嫌疑人的孩子,發瘋跳樓自殺,幸虧路人及時相救,保住小蘭一條命,小蘭因此也瘋掉了,一直在精神病院待著。
警方經過現場嫌疑人的血跡對比,發現此兇犯與01年嫌疑人的dna一致,可以確認是同一兇犯,並在其出租房,發現他已經盯著受害者好長時間,房間裡存放著各種日韓影片,以及女人性感的畫報,看樣子是個典型的強姦犯,房子的床頭還貼著小蘭的照片,以及回家路線。
警方判定兇犯臉部左半邊受到嚴重的灼傷,定會去醫院看病,警方監管青木市各地醫院,一旦發現嫌疑人,讓醫院上報警局,但是犯罪嫌疑人始終沒有出現在公共場合。
白姐,以上就是關於方言的強姦案,最後2010年警方在清流市打撈方言的屍體,發現其左臉有大部分疤痕,而且對比dna,確認方言是這幾起案件的真兇,證實g在論壇上的言論。
警方無法判定殺害夏小楠的真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