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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走,因為他是伴郎所以和我一起陪酒,因為一起陪酒所以他才會給我擋酒,因為和他走在一起所以照顧醉了的他,環環相扣,一直到此刻。每一分鐘看起來都是隨機的,可是倘若重來一遍,我做的決定也不會有什麼變化。
不會不去參加婚禮,不會不答應當伴娘,不能阻止他做伴郎,不能不去陪酒,沒有辦法不和他走在一起,沒有辦法不管醉酒的他,沒有辦法假裝不知他的不安。
可即便如此思考數次,我還是選擇逃避。
那天他說完那句話後,去洗手間拿了毛巾包在粥碗外面才把粥碗放到我手裡。
沒有強餵。
他知道。
吃完飯他沒多留,看我蓋好被子躺下就離開了。
然後,我躲了他三天。
他上次控訴我極少做回應,傷了他的心。
如今我沒有想清楚,自是不能貪得無厭平白受人縱容。
惹不起,躲得起。
反正大家一起出去玩,他又不能做什麼。
而且我是個記仇的人,因為脖子上那兩個牙印被無情嘲諷了一個早上穿了三天高領衣服的&ldo;仇&rdo;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消的。
大家原本計劃在海城玩五天,第六天出發去附近的帝都再玩幾天。
這意味著,我和許熙晨,這段時間一直會一起。
我是典型的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何況在其他人眼裡,我們的關係根本就不純潔。
我躲他簡直難到登天。
吃個飯只給留他身邊的位置,坐個車其他人自覺搭伴,拍個照專留c位。
一夥的吧,串通好的吧!
知道我每次看著許熙晨一副勝券在握的神情多想打人嗎。
今晚還是重逢以來第一次,吃飯的時候他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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