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玩死我算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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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再不適應,於明那一聲聲槍響,都在動搖著他那堅定而又自信的內心。
“砰!”又一次命中靶心。
子彈打光,於明前進的速度不變,左手從胸前一抹,新的子彈從裝具袋裡被提出,大拇指和食指掐住彈匣頭部,小拇指展開,再掐著彈匣夠向槍身的時候。
右手食指一勾一頂,再子彈落下的瞬間。
就被於明左手的無名指和小拇指卡住,然後手腕稍翻,新的子彈準確的插到了槍身上,左手夾著舊彈匣往胸前一扣,就準確的插進了裝具袋裡。
說的很長,其實這也就在不到兩秒的時間內,於明就完成了單手換子彈的動作。
看到這裡就有人會問了,不應該是子彈嗎?
其實這個認知是錯誤的。
裝在槍身上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彈匣。
而彈夾,卻是一種夾狀的金屬裝置,專門用於固定未裝進彈匣的子彈,使子彈更容易安裝。
這就是彈匣與彈夾的區別。
迴歸正題。
於明的換彈匣動作映入了韓勇的眼簾,眉頭一皺,我怎麼做不到?
韓勇的習慣是空彈殼直接順勢脫落到地上,新子彈裝上繼續射擊,這是為了更快速的繼續進行火力傾瀉。
但無可否認,這樣的做法是很浪費時間的,而於明的動作卻是給韓勇上了一堂生動的課。
韓勇想著,等新兵連結束,回到特勤隊有時間了,一定要好好的練習一下。
“砰!砰!砰~~~”
於明的身體再前衝,一個個靶子應聲倒地,最終站在了百米運動速射場地的終點線上。
“16秒49!”
看著秒錶上的時間,張廷不可置信的看著於明。
而於明卻是沒有多少意外,反而有些不開心。
他記得,在東北的那支偵查連的部隊,當年有一個新人,百米運動速射15秒多一點,成為了名副其實的王牌突擊手。
那個人叫吳哲。
他和吳哲分別拿下了新人的狙擊之王和步槍之王,同樣的,也是整支部隊的,因為在這兩項上,沒有人能夠比他們更厲害,也包括那些老兵。
也不知道吳哲那小子現在怎麼樣了,他那麼優秀,現在估計該成為營長級別的了吧!
在於明回憶的時候。
射擊訓練場上。
“好!”
不知是誰,在隊伍裡大喝一聲,率先鼓起掌來。
“啪啪啪~~~”整個連隊開始爆發熱烈的掌聲,這個班長太厲害了,這槍法,簡直就是神技啊。
他們自問做不到,那麼只能實名羨慕了。
“班長!班長!班長~~~”
帶著節奏的呼喊開始瀰漫在射擊場地。
於明回過神,嘴角一勾,帶起一絲笑容,收槍,轉身大跨步的走到了莊韜的面前,看著面沉如水的莊韜,於明不為所動,咧嘴笑道:“該你了!”
莊韜默默的持槍,然後徑直的走到了百米運動速射場地的起點上。
明知不行,也得拼一次。
莊韜這點的心態還是有的,他不是那麼容易放棄的一個人。
萬一贏了呢?
是吧~
“開始~”
隨著張廷的呼喊,莊韜衝了出去,開始展現他獵人的的經驗素養。
“砰!砰!砰~~~”
相比于于明,莊韜的移動射擊動作,讓新兵們感覺有些無法過眼,韓勇看的更是眉頭直跳,戰術動作不標準,每次射擊前都要停頓那麼一下下,似乎瞄準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為了那很渺小的贏的機率,莊韜很努力的表現著,可在進行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