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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雲安說完便往前走去,兩個人已經回到了盛夏住的小區。
盛夏立馬快步走到了金雲安身邊,她矮,金雲安走路,盛夏幾乎是快步才能跟上。
「那我……能不能跟著你?我現在住的房子是他們租的,他們肯定不會讓我住了。」
這只是很小的一個理由,更加重要的是——
盛夏好不容易活回來,她心裡不再覺得虧欠養父母和老公了。
曾經,因為她親媽是殺人犯,因為養父母收養她,她總覺得如果認了親媽,就虧欠了養父母。
因為她親媽是殺人犯,她老公依舊願意跟她在一起,和她結婚,她心裡總覺得也虧欠了老公。
後來,她死了,策劃她死亡的老公,得了保險賠償,養父母也分了一部分。
她這一次活了,也是因為她媽媽,她想跟著自己媽媽,掙錢,存錢,不讓她以後老無所依。
雖然這個女人其實跟她小時候想像的媽媽完全不一樣。
盛夏小時候被打的時候,就會幻想,她媽是被冤枉的,實際上溫柔善良,有一天會有警察來找她,跟所有人說,她媽媽沒有殺人,她媽媽不是殺人犯,她媽媽就會把她帶走,她會像小英的媽媽那樣,身上香香的。會像小英她媽媽會給她買新衣服,會給她扎辮子,會抱抱她,說她是乖女兒,會誇她成績好,誇她能幹。
這些可能這個女人都不會做,可盛夏看到她,就覺得自己好像變成了小孩子,心裡那種對母親的依賴和歡喜擋都擋不住。
因為這是她的媽媽,這是會保護她,救她,讓她打回去的媽媽。
金雲安抽完了一支煙,看了看身後的小跟屁蟲,道:「可以。」
盛夏有些開心,趕緊跟了上來。
「那我們回去拿點衣服!」
「電飯煲和炒鍋是我買的,我要拿走!」
「涼蓆也是我買的,還有被子也是我買的,這個被子特別好,蓋在身上特別涼快。」
「還有一個泡腳盆,有點像電飯煲,也是我買的!到時候我們可以泡腳!」
「家裡的蚊香是桂花味兒的,特別好聞,也是我買的,我也要拿走。」
金雲安停了下來,看向自己嘰嘰喳喳說個不停的女兒。
盛夏左臉還腫著呢,此刻快樂得像是要搬新家的小姑娘,之前的事情完全沒有留下陰影。
盛夏才沒有陰影,有什麼可陰影的呢。別人打了她兩巴掌,她還回來了。
他們想殺她,她媽想閹了他們,她媽還把人家給嚇哭了。
今天是最開心的一天了,媽媽還沒有老,不是老無所依,她也活著,可以努力掙錢,從明天起就可以開始新生活了!
盛夏越想越開心!
「把衣服洗漱用品帶走。其他的,等過段時間再來。」
盛夏抬起頭:「不了吧,我們一次性搬完吧,我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金雲安道:「他們對你照顧頗多,離婚之前,還是算清楚比較好。」
盛夏今年二十歲零兩個月,兩個月前才領證。但實際上,兩個人同居了兩年多。
盛夏低下頭,把自己的衣服疊好,放進箱子裡,並不想見那些人了,一點都不想見,她只想跟著媽媽,小聲說道:「是我自己太軟弱,他們才會打我。」
說著說著,一種無力的委屈湧上了心頭,大滴大滴的眼淚又掉了下來,她心裡只覺得委屈,可又恨自己軟弱無能,又怕自己媽媽嫌棄自己的軟弱。
她努力憋住眼淚,她知道自己媽媽和養母一樣不喜歡人哭。
可是她忍不住。
金雲安走近這個跟包子一樣軟弱的女兒,蹲了下來,冷冷地問道:「那為什麼你不敢打回去?打不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