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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我家有十五畝田地,成了中農,靠此每年可以收六十擔谷1。一家五口一年共吃三十五擔‐‐即每人七擔左右‐‐這樣每年還有二十五擔剩餘。我的父親利用這些剩餘,又積蓄了一點資本,後來又買了七畝地,這樣我家就有&l;富&r;農的地位了。那時候我家每年可以收八十四擔谷。當我十歲家中只有十五畝地的時候,一家五口人是:我父親、母親、祖父、弟弟和我。我們又買了七畝地以後,祖父去世了,但又添了一個弟弟。可是我們每年仍然有四十九擔谷的剩餘,我的父親就靠此漸漸富裕起來。
我父親還是一個中農的時候,就開始做販運穀子的生意,賺了一些錢。他成了&l;富&r;農之後,就用大部分時間做這個生意了。他僱了一個長工,還叫孩子們和妻子都到地裡幹活。我六歲就開始幹農活了。我父親做生意並沒有開鋪子,他只是從貧苦農民那裡把穀子買下來,然後運到城裡賣給商人,在那裡得到個高一些的價錢。在冬天碾谷的時候,他便多僱一個短工幹活,那時我家就有七口人吃飯。我家吃得很儉省,不過總是夠吃的。
我八歲那年開始在本地一個小學堂讀書,一直讀到十三歲。早晚我到地裡幹活。白天我讀孔夫子的《論語》和《四書》。我的國文教員是主張嚴格對待學生的。他態度粗暴嚴厲,常常打學生。因為這個緣故,我十歲的時候曾經逃過學。但我又不敢回家,怕捱打,便朝縣城的方向走去,以為縣城就在一個山谷裡。亂跑了三天之後,終於被我家裡的人找到了。我這才知道我只是來回兜了幾個圈子,走了那麼久,離家才八里路。可是,我回到家裡以後,想不到情形有點改善。我父親比以前稍微體諒一些了,老師態度也比較溫和一些。我的抗議行動的效果,給了我深刻的印象。這次&l;罷課&r;勝利了。
我剛識了幾個字,父親就讓我開始給家裡記帳。他要我學珠算。既然我父親堅持,我就在晚上記起帳來。他是一個嚴格的監工,看不得我閒著;如果沒有帳要記,就叫我去做農活。他性情暴躁,常常打我和兩個弟弟。他一文錢也不給我們,給我們吃的又是最差的。他每月十五對僱工們特別開恩,給他們雞蛋下飯吃,可是從來沒有肉。對於我,他不給蛋也不給肉。
我母親是個心地善良的婦女,為人慷慨厚道,隨時願意接濟別人。她可憐窮人,他們在荒年前來討飯的時候,她常常給他們飯吃。但是,如果我父親在場,她就不能這樣做了。我父親是不贊成施捨的。我家為了這事多次發生過爭吵。
我家分成兩&l;黨&r;。一黨是我父親,是執政黨。反對黨由我、母親、弟弟組成,有時連僱工也包括在內。可是在反對黨的&l;統一戰線&r;內部,存在著意見分歧。我母親主張間接打擊的政策。凡是明顯的感情流露或者公開反抗執政黨的企圖,她都批評,說這不是中國人的做法。
但我到了十三歲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同我父親辯論的有效的方法,那就是用他自己的辦法,引經據典地來駁他。父親喜歡責備我不孝和懶惰。我就引用經書上長者必須仁慈的話來回敬。他指摘我懶惰,我就反駁說,年紀大的應該比年紀小的多幹活,我父親年紀比我大兩倍多,所以應該多幹活。我還宣稱:等我到他這樣年紀的時候,我會比他勤快得多。
老頭兒繼續&l;聚財&r;,這筆財產在那個小村子裡已被認為是筆大財了。他不再買進土地,但他典進了許多別人的地。他的資本增加到了兩三千元。我的不滿增加了。在我們家裡,辯證的鬥爭在不斷地發展著2。有一件事我記得特別清楚。我大約十三歲的時候,有一次父親請了許多客人到家裡;我們兩人在他們面前爭論了起來。父親當眾罵我懶而無用。這激怒了我。我罵了他,就離開了家。母親追上前來,竭力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