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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縣沒有出現傷害、致死和其他的惡性案件。這一線索很可能與董振學被害案有關。但是,由於正趕上幹部交流、局長調動等事宜,後又發生七里河特大凶殺案,一直忙活到1999年初,才騰出手來對此案件線索開展偵查。
前期偵查是在極其秘密的情況下進行的,參加人員包括局長在內只有四人。辦案人員調出當年的案卷,足有40多本,一本一本地翻看。當年的現場勘查情況如下:
因救人現場被破壞,未能提取到有價值的足跡和指紋;在現場附近提取到草綠色軍帽一頂,紅色包槍綢布一塊……
屍檢鑑定:董振學被害傷痕應屬帶有一定弧度的砍刀類銳器形成……
杜某、張某當時均為21歲,在案件的原始卷宗中,有二人的姓名登記,但無詳細調查情況,說明對這二人有漏查的可能。
後來,辦案人員瞭解到:杜某的父親當時是縣裡某政法機關的領導,因此並沒對他詳查;張某因家在農村,也沒納入詳查範圍。
經進一步深查,辦案人員從杜、張二人身上發現不少疑點:
——這二人均為原義縣酒廠工人,現杜下崗在家開個體小酒廠,張下崗後無正當職業。在酒廠上班期間,杜、張二人1982年結拜為磕頭兄弟,關係甚密。
——杜某在初中讀書時就是個聞名於校內外的打架積極分子,動起手來心狠手黑。杜結婚後一次與其妻發生口角,揮拳就將妻子的門牙打掉兩顆。
——1982年,杜某因與姜某打架一事曾被義州鎮派出所處理(當時董振學任該所所長,1983年調到政工科),擬定對杜行政拘留,因杜逃跑未能執行。杜對董很可能心存怨恨,具備作案因素。
——杜某在案發前常戴一頂單軍帽,具備現場條件……
看來,該是找杜、張二人談談的時候了。
不料,此時又出現一個新情況:另有人舉報與此案有關的線索,主要嫌疑人是當地出名的惡棍,一次在酒桌上炫耀自己曾“砍過警察”,他手下的三名親信也附和說確有此事,決非戲言。他們之中還有人詢問殺了人追訴期有多長的問題。
下一步究竟該怎麼走?
面對這起15年前的積案和兩條重要線索,公安局領導首先想到了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義縣刑警隊近幾年依靠公安大學心理測試中心的支援,透過運用這一高科技手段已經成功地破獲多起疑難案件,因此刑警們對它的威力十分篤信。
經遼寧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刑偵局同意,此案的測試任務被正式委託到公安大學心理測試中心,這裡是專門從事由公安部審定的系列心理測試系統的研究開發和技術應用部門。該中心的武伯欣主任考慮到案件的難度,決定和丁同春副主任一同前往義縣主持測試。
類似這樣長達15年之久的積案,武伯欣早在1996年8月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就碰到過一起,那次測試認定之後,審訊只進行了20分鐘,犯罪嫌疑人就聲淚俱下地交代了15年前的犯罪過程。這一成功案例充分說明,在作案過程中形成的犯罪心理痕跡會長久地留存在作案人的記憶之中,難以消失。
但這種情況是不是具有普遍性?
義縣的案件客觀上無疑又提供了一次科學驗證的機會。
武伯欣在瞭解案情後,又直接到現場對當時的作案過程進行了犯罪心理動態分析描繪,並從中確定應屬於作案人所獨有的犯罪心理痕跡。這是一個很關鍵的技術階段,目的是為編寫測試題做好必需的準備。
武伯欣根據案情分析和案發現場情況判定:跟蹤受害人的路線、作案人的穿著、行兇過程等會在作案人的記憶中留下深刻的“痕跡”。預估如果在下一步的犯罪心理測試中,被測試人對依據這些“痕跡”編寫的目標題全部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