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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內辦結的。
劉律師所說的上面這些法律規定,我在寫作本書時,特別翻閱當時的有關法律規定做印證,事實上這些規定至今也沒有任何的改變。
當年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劉律師最後總結性的幾句話。她說:&ldo;上面的規定比較複雜,在司法實踐中,其實有罪而被取保候審的僅限於以下幾種情況:犯有愛茲病等嚴重疾病的人和懷孕、哺辱的婦女;主動投案自首的、非暴力型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可能判處緩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實踐中,更多的取保候審,是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的證據不足,定一個最長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表示可以隨時抓你進去,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討說法。依我看,陳昌基的取保候審就屬於這種情況。&rdo;
聽了劉律師這番解釋,我更加明白了,陳昌基實際上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問題,抓他只是為了搞我的材料。
隨著事態的演變,以及我自身法律知識的增多,越來越動搖了我對法律和司法機關的信心。如果對一個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人,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審查之後不能證明其有罪,不能及時給他一個無罪的結論,而是用&ldo;取保候審&rdo;這種方式繼續對其施加強大的心理壓力,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正像劉舒寧告訴我馬書記批示那天所說的,如果司法機關對我採取強制措施,即使無罪出來,同樣會身敗名裂的。
只有在這一刻,我才真正感到了一些恐懼。
知道陳昌基已經出來後,我很希望約他見面,瞭解一下情況,但他的手機一直關機。我幾次讓人與陳昌基聯絡,他都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絕。過了兩天,他的侄兒也是他的司機悄悄來到我辦公室,跟我說他伯父不能見我,因為檢察院交待了取保候審期間必然遵守的四條紀律,特別警告他不得見我談及裡面的情況,希望我能夠理解。我說,十分理解,代我向你伯父問好。他又小聲對我說,我伯父講這事是沖你來的,可惜他幫不上忙,讓你儘快找人想辦法。說完,他立即匆匆離去。
在我印象中,陳昌基一向是個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此番出來後如同驚弓之鳥,由此可見國家機器可怕的強大威懾力。
陳昌基侄兒剛離開,張傑慌慌張張進來報告說:&ldo;程董,錢總妻子來電話,語氣很不禮貌,說你手機不開躲著她,非讓我找到你不可,否則別怪她不客氣。&rdo;
我說:&ldo;我通常一到辦公室就把手機關了,文韜妻子定是聽了什麼謠言。快把她的電話告訴我,我打過去。&rdo;
電話接通,我說:&ldo;我是程明達,張傑說你有急事找我。什麼事,請說。&rdo;
電話裡立即響起文韜妻子連哭帶吵的聲音:&ldo;程董,你電話不開,我找不到你!我和文韜不是那麼好欺負的!今天我非要跟你見面不可。&rdo;
我安慰道:&ldo;你不要激動。我一到辦公室就關手機,已經養成習慣了。定是張秘書沒有講清楚,不會找不到我的。我在公司上班,你在家等著,我馬上就到。&rdo;
&ldo;既然這樣,我在家等你。&rdo;
我叫上曹志雄、姚麗、張傑,立即趕往錢文韜家。
一個中年男人為我們開門,態度冷淡地自我介紹說:&ldo;我是文韜哥哥。&rdo;我做了自我介紹,又說了曹志雄三人的身份。
一進錢文韜家客廳,立即發現氣氛不對。客廳裡坐了六七個人,其中有兩位老人。錢文韜妻子坐在沙發上抽泣,旁邊一個年輕女子扶著她。我們進來後,他們都坐著不動,目光冷冷地盯著我們。
這一刻,我心裡很不舒服。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