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以退為進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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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眼前的兩人,昨天才剛先他一步打了馬鹿,他趕到的時候,肉都已經被人搬空了,只剩下一地的血跡。
這種事情,梁康波心頭不爽,但也清楚,怪不得別人,只是好奇究竟是什麼人,手腳比他還快。
一路上跟著馬鹿的腳印,他也發現了有人追蹤的痕跡。
一直跟上去,目的也還是為了看能不能撿漏。
結果,白跑一趟。
追著兩人的痕跡,到了河邊,看到是呂律和陳秀清,心頭就更不爽了。
陳秀清是個啥玩意兒?
當初想拜他為師學打獵,連只飛龍都抓不到的人,這樣的資質,在他眼中,就是個廢物。
呂律又是個啥玩意兒?
一個盲流子而已!
這段時間,聽人傳得挺厲害。
救人,打熊瞎子;大斧劈熊霸;尤其是一人一狗就跑去打大炮卵子救人,王大龍就是洄龍屯的人啊,那傳得更是咋呼。
不過,這些事情,在他看來,不過是莽夫之舉,運氣而已。
被這樣的人超在前邊先得了馬鹿,他心頭那種不爽的勁就更強烈了。
好吧,沒了馬鹿,只能往回走。
在山裡過了一宿,他還在尋思著,自己究竟打個什麼帶回去,好賴不能墮了自己進山從不空手回的名頭。
好不容易狗有了發現,還是一隻梅花鹿,他能不上心。
可是,就這麼十多分分鐘,這鹿又沒了。
關鍵是,得到的人還是呂律和陳秀清。
他心裡那叫一個氣啊!
第一個念頭就是:這特麼不就是有意截胡嗎?不然咋會那麼巧!
現在,眼前這個他認為是個莽夫的人,就這麼在自己面前,氣定神閒地說了這麼一番話,雖然其中同樣夾槍帶棒,但不得不承認,呂律說得在理,他自己也確實是這麼個想法。
他才發現,呂律心細得超乎他的想象。
可都已經懟上了,就這麼轉身就走?
人要面子樹要皮啊!
就這麼一聲不吭地轉身就走,這事兒要傳出去,臉上掛不住啊。
呂律一直在看著梁康波,看他面色變幻不定,大概也猜出了他一些心思,微微一笑道:“梁炮,咱們爺們辦事兒,得敞亮。也別說誰截胡誰,這話怎麼說都說不過去。不得不承認,鹿是被你的獵狗攆回來,我這一路掐蹤,也恰巧碰了個正著,省了不少事兒。
當然了,這鹿要是不往這邊跑,也就沒那麼一檔子事兒。究竟是誰最後獵到,也就很難說了。
要不這樣,這鹿算我們一起打的圍。大家按規矩,分股如何?
你是炮手,我們倆是無名小卒,就以你當頭人好了。不過,這鹿是我打打中,元寶掏肛加咬脖拖住,清子補的刀,所以,這邊我們拿頭腳,其它的,按股分。”
打到獵物後,在獵物抬上肩之前,參與打獵的,無論男女長幼,每人分一股,每條獵狗亦分一股,為首的可多分一股。
如果獵物是獵手一槍命中致死的,那麼獸頭、四足歸該獵手所得。
若是被打了幾槍,那麼打中第一槍的得獸頭、四足的一半,打後面幾槍的合起來分另一半。
其它的獸肉平分成相應的股數,按順序排列好,然後抓鬮。
打得大的野獸,如果外人碰到,也可以吃點“紅”,分一小股,就是所謂的“見者有份”。
這是老輩獵人的規矩。
這麼說下來,梁康波一人加五條狗,得分七股,呂律和陳秀清這裡兩人一狗,在取了這鹿的腦袋後和四隻腳以後,只能佔到三股。
鹿很值錢,當然不是簡單的分肉,那是賣了以後按比列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