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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曾說他是可愛的
民諺說得好:
我們相互比著胖起來,穿黑像個打擂的,穿白就像膨化得特別飽滿的爆米花。
別在一棵樹上吊死……只要找到兩棵樹,那你就不是上吊,而是上吊床了。
他不是發乎情,止乎禮;他是發情乎?止乎非禮。
雖然包子有餡不在褶兒上,可是如果光有餡沒褶兒,人家就把你當饅頭了。
他從來不是搖錢樹,他是一小棵聖誕樹,也有溫馨,也是喜慶,不過晃動之下只能掉下廉價的禮物——然後,你就準備好過冬吧,最冷的時候跟著來了。
這個黃花後生,人不比黃花瘦,但是比起黃花來,要黃,要花。
坐騎非常重要,它決定身份——騎上白馬你就是白馬王子,騎上掃帚你就是巫婆。
黑夜給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卻用它來翻白眼。
可愛的就是可以愛的,可以愛的就是可以不愛的,可以不愛的就是可以用腳踹的,可以用腳踹的就是可以商量著賣的。
第一章
她和青梅竹馬的男友剛剛分手
午休時間,我正在辦公室廝殺,打雙升。小猜是我特邀來的打牌嘉賓,配合多年,我們對彼此的風格瞭如指掌。我敢在僅有六張主的情況下底牌扣進三十分,只要是小猜亮的,她看牌時有種不自覺的得意,左眉梢輕跳一下。我那天手氣好得要死,手手牌都是標準的美女身材:該有的都有,該沒有的都沒有。正在興起,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了:金閃閃右手扶門框,歪頭嫣然一笑。這是一個造型,她的站姿優美——不用說,只有那種身材的人才可能有那種站姿。我的男同事們一下子沒了動靜,剛才對小猜和我的囂張氣焰歸於寂滅。金閃閃穿一身生魚皮般的亮灰色裙裝,緊裹著,緊緊地裹著,剛出水的樣子。
在我認識的女人裡,金閃閃算是站在時尚最前沿的。我說她譁眾取寵,不能忍受自己被人們的視線忽略,像個針眼似的。
剛認識她的時候,她和青梅竹馬的男友剛剛分手,無處發揮剩餘的感情熱量,她把男友留下的贍養費都用來購物。開著車,後備箱裡塞滿花花綠綠的包裝袋。那段時間裡,閃閃熱衷尋覓古怪之物。有時候,她從袋子裡掏出來的東西,必須經她解釋,我才能明白它的用途。
我只在她的脖子上見過那種跟老式腳踏車圈鎖式的鎖鏈,圍繞著膠皮圈,裡面有隱隱約約的金屬。我頗為疑惑,反覆追問:“你確信這個玩意兒不是用來拴狗的?”
旗袍見得多了,尤其中式服裝捲土重來之後,誰都有條繡花裙或偏襻小棉襖。我對穿旗袍的人特別挑剔,沒有好身材,最好別冒那個險。身材標準,氣質不對也不行,穿得不好,不是像個背時古董,就像個餐廳領班。在金閃閃之前,我沒見過別人穿過皮革質地的旗袍。鮮紅鮮紅的小羊皮,柔軟熨帖,肩膀上微微翹起幾近於無的小小袖子,別樣的柔媚和冶豔。
她有時太前衛,以致讓我不適應,就說那兩雙奇怪的鞋子吧。她有雙旅遊鞋,除了鞋底和鞋帶,整個鞋幫完全透明,穿什麼花色的襪子都擺在明面上。我覺得弊端很大,萬一襪子破個窟窿,沒處躲沒處藏。另一雙,是什麼皮做的呀,肉色,分出五個鞋趾,穿著它們在早春乍暖還寒的天氣中,看得我心酸,覺得她是賣火柴的小女孩,赤足走在冰凍的雪地。閃閃說:“我要的,就是人見人憐的表現效果。”
我說:“你的品位不高啊,在你的衣櫥和鞋櫃裡,竟然有什麼透明的、閃光的、塑膠的,真鬧心,暴露出你的苦孩子出身。”
“這是在追求生活的戲劇性。女人穿衣服,總選擇一種型別,就沒有了味道,或者說,就成了單調的女人。只有百變金剛才能吸引孩子,就像萬種風情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