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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對於現實主義的林德來說:這他媽真不是什麼邪教組織嗎?
在這個年代,大部分人都習慣生老病死一輩子不離開家鄉,過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現在,一群半大小夥子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夢想,拋棄穩定的工作,花著自己辛苦攢下來的錢,居無定所地去各種陌生地方流浪,這不是腦子有毛病嗎?
所以,支援他加入到巡演樂隊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 kid)在這裡,那我也在。
詹姆斯對此有點兒感動,也有點兒不安。
他不喜歡親哥為自己去做不願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執己見,沒辦法勸他改主意。
作為獨生子的蘭斯半點沒有這份兄弟情打動。
他的反應直接就是:「林德萊蒙就是個變態吧!聽說過戀父戀母的,沒聽過戀弟的!」
可憐的鮑德溫從後頭拼命勸他:「你少說兩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臉腫,我們還怎麼上臺表演?」
提起這事,蘭斯更生氣了:「那個混蛋東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臉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戀成這樣……
鮑德溫也是無言以對了。
然而,不管內部多麼不和諧,他們一行人還是上路了。
大家湊錢租下一輛麵包車,在裡頭塞上音箱、吉他、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頭開車,戴維斯坐在副駕駛,拿著地圖幫忙指路,其他人和裝置全擠坐在後頭。
萬事開頭難。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別順,車開到半道拋錨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蘭斯張嘴就罵:「這他媽誰租的爛車?站出來捱打!」
新上任的巡演經理戴維斯弱弱地從旁小聲發言:「……好像是你租的。」
蘭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訴這家租車公司。」
儘管狀況緊急,所有人還是差點兒沒被他給逗笑了。
此時,前不著村後不著地,還要在晚上八點前趕到之前聯絡好要去演出的那間鎮上酒吧。
見鬼了!
這時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個工具箱,拎著箱子就下了車,在所有人也包括他親哥驚疑不定的注視下,叼著一個扳手,拿著個鉗子,淡定地鑽到車底下,發揮出熟練的修車技能,搗鼓了一會兒,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隊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為他鼓掌。
連一向驕傲的蘭斯都對他讚賞有加。
在大家的表揚聲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對尖尖虎牙。
但他內心深處卻對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會獲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萬萬沒想到,這一天到來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憑的不是唱歌,是修車……」
之後枯燥的旅程還在繼續。
一路顛簸後,他們總算到達了那家小鎮上的酒吧。
地方狹小、舞臺設施簡陋。
可由於很少有樂隊來這麼偏僻的地方,所以,聽說有演出,整個小鎮上的人就像是趕集一樣地來了好多。
很多年輕又天真的鄉下小姑娘們站在舞臺下方,活潑又可愛,像一群嘰嘰喳喳的小鳥,滿臉期待又異常熱情,只要稍稍煽動,她們就睜大眼睛,捂著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氣氛太好了!
樂隊的大家立刻high起來。
他們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連唱了十來首。
連蘭斯都在一陣陣掌聲中,難得炫技地來了一段吉他lo
林德不參加表演,和戴維斯坐在一起,負責看守行李和一些裝置,防止有人趁亂渾水摸魚。
這種破爛酒吧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