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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置疑。針對第二點,在周雲坤收受霍翔35萬元之前,周雲坤與其妻子就已將新房預付款付清,並且此時二人的銀行帳戶中仍剩有數十萬元存款,周雲坤在收受霍翔35萬元之後新購入一輛價值15萬元的轎車,案發後,霍翔匯入周雲坤帳戶的35萬元中仍有24萬元沒有使用,並且雙方都無法提供這筆借款的借條。針對第三點,偵查人員前後對周雲坤進行過七次訊問,前四次周雲坤均對自己的受賄行為供認不諱,但從第五次訊問開始翻供。透過檢視第二次到第七次訊問時的同步錄音錄影,偵查人員並未對周雲坤使用任何逼供手段,但唯獨第一次訊問時的錄影無法調出,周雲坤稱其正是在第一次訊問時遭受變相逼供,因此才做出有罪供述。而霍翔一直稱自己匯給周雲坤的35萬元為借款,但也承認&ldo;如果周雲坤沒有幫自己的忙,自己不會將這筆錢借給他&rdo;。
這個案子中,如果依照常理來看,周雲坤明顯具有受賄的行為,但經過補充偵查後,間接證據雖然充分,卻仍缺少最直接最有力的定罪證據。趙悅看過了一審法院的審委會筆錄,全部十三名審委委員中,有六名贊成周雲坤應被認定犯受賄罪,七名贊成其應被認定為無罪,堅持兩種觀點的人數僅相差一人,最終周雲坤被判無罪,雲北區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有誤,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老實說趙悅也認為周雲坤應被定為受賄罪,但無奈證據實在有些軟,趙悅在筆記本上列了一排問題,打算在庭審中對周雲坤進行訊問。趙悅專門找了賈庭長作為這個案子合議庭的審判長,賈庭長平時雖然是個老不正經的,但對待工作向來一絲不苟,辦了幾十年的案子,業務能力十分精熟,有了賈庭長的保駕護航,趙悅心裡也更有底一些。
定下了合議庭成員,案卷送到市檢院閱卷也已經將近半個月,趙悅想儘快進行庭審,更迫不及待想再次在法庭上見到鍾靈,於是一個電話又打到了市檢院公訴科。
接電話的正好就是鍾靈,&ldo;你好,公訴科。&rdo;
畢竟還在辦公室裡,話總不能說得太放肆,趙悅帶著笑意道:&ldo;鍾檢察官,那個抗訴案的案卷看得怎麼樣了,可以開庭了麼?&rdo;
聽到是趙悅的聲音,鍾靈有些意外,但仍用不帶一絲波瀾的聲音答道:&ldo;可以,你想把開庭時間定在什麼時候?&rdo;
&ldo;下週二早上九點,怎麼樣?&rdo;
&ldo;行,那天我會準時出庭。&rdo;
趙悅心情舒暢無比,&ldo;那還是老地方,我們不見不散。&rdo;
&ldo;……&rdo;
開庭這天,鍾靈仍是和書記員鄭抒一起到庭。鍾靈穿著藏藍色的冬裝制服大衣,裡面依然是白襯衫和紅色領帶,趙悅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變成錄影機,把鍾靈的外貌表情、一舉一動都錄下來才好。這回趙悅還是坐在審判席的最右邊,因為這裡是最靠近鍾靈的位置。
法庭調查中,周雲坤及其辯護人依然堅持原來的無罪辯護,但周雲坤同時也承認,他與霍翔雖然是名義上的表兄弟,但實際上並沒有血緣關係。而他之所以在存款充足的情況下仍向霍翔借錢買房,並且直至案發前都沒有還款的意向,理由是&ldo;餘下的存款要留給父母養老,不能輕易動用。&rdo;而當趙悅問他,為什麼他聲稱只在第一次訊問時遭受變相逼供,結果卻做出了四次有罪供述時,周雲坤的回答是&ldo;迫於偵查人員的威懾&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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