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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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每一次做愛,酣暢淋漓,爽快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但是每一次愛後,都痛苦得要命。最開始是屁股,坐不得站不得,刺痛加鈍痛。然後要餓肚子。只吃流食是個什麼滋味,不能吃辣椒是個什麼滋味,歐鵬總算是嚐到了。他覺得,那個比屁股痛更加難受。後來厲劍溫和了許多,後面總算是沒有那麼糟糕了,但是歐鵬別的地方開始痛起來。
心開始痛起來。
那是自找的。歐鵬知道。自找的,怪不到別人,怪不到厲劍,雖然歐鵬很想怪到厲劍身上,但是他知道,怪不到厲劍。是他,是他自己,由始至終,在自討苦吃。厲劍再怎麼賣騷,那也只是在賣騷而已,而且賣得如此隱晦,甚至他自己都察覺不出來。如果不是歐鵬著意挑逗,自己送上門去,而且送得那麼慷慨,那麼犯賤,厲劍是不會動他一根手指頭的。
那麼怪自己?歐鵬很善於自省,但是很不善於怪自己。
那麼怪誰?怪彭竹?似乎也怪不到。他跟彭竹是有感情的,雖然那感情,或者說愛情,並不那麼濃烈。女孩子矜持,並不是件壞事。至於房子和鈔票的問題,他相信彭竹絕對不會想要用那些東西來困住他,來砸死他,來羞辱他。甚至都怪不到彭爸。彭爸並非不識時務,那家夥甚至是老奸巨猾,做事比歐鵬更加圓滑,否則攀不上那樣的高位。彭爸在討女兒歡心,更重要的是,讓他的病妻安心。而彭媽,病得心力交瘁,病得無力思考這些跟她的病無關的問題。
那麼,到底該怪誰?歐鵬想不出。一切,彷彿都是陰差陽錯。
那麼,怪那個立交橋倒塌事件吧。不但奪去了不少無辜人的性命,還將歐鵬置於如此兩難的境地。
只是,就算找到了責怪的物件,也解決不了歐鵬的難題。他難受,難受得要死。取捨,從來沒有這麼難過,難到,他竟想不出個解決辦法。
於是決定獨自一人爬八大公山。
開始時還是沿著公路往山上走,沒多久,開始無趣,也有些吃力了。這裡不比天子山,還算不上已經開發好的旅遊勝地,但是也不是人煙稀少,多是三五成群的,也有車子盤山而上。歐鵬一個人背著包,孤零零地滿臉糾結地往上爬,多少有些怪異。而且,不可能碰得到厲劍。
歐鵬是這麼打算的,花上兩天的時間爬八大公山,如果能夠碰到或者找到厲劍,說明他們多少還有些緣分。那麼歐鵬打算豁出去跟厲劍耗著,能耗多久是多久,耗到耗不下去再說,到時候厲劍要怎麼樣,他扛著,死活也能夠扛下去,只要厲劍不把他弄死──弄死他,是不可能的;或者把他弄殘──那個倒是很有可能的。
圖什麼呢?歐鵬揉了揉鼻子,就圖這個吧,跟他在一起的時時刻刻,都是一種冒險,一種衝擊。
厲劍和他的前途,哪個是不可放棄的?歐鵬苦澀地笑了笑。他的前途,當然是他的前途。愛情什麼的,值得了什麼?值得他吃的苦,值得他受得累,值得他的惶惑與不安,可是終究值不得他將一輩子扔進去。
從小到大在官場中混跡,歐鵬把這個世界看得太通透了,至於最難看透的感情,歐鵬認為,他也看得差不多透了。父母是官場中人,歐鵬從小學開始就是班幹部。當然他的成績從來都不是最出色的,他那點聰明勁,都用在搞關係上了。學習成績好不好,在社會上真的無足輕重,怎麼處理人際關係,才是最重要的。當然歐鵬很擅長這個,只是,這一次,就算擅長,也居然得不出兩全其美的方法。
歐鵬開始走岔路,進了山。
中午,歐鵬在一個小溪旁停了下來,把包放下,從裡面掏出了餅乾和水,隨便地吃了一些,開始揉自己的小腿肚子。這個運動量太大,九點多鍾開始步行,也不過走了三個多小時,就開始腰痠背痛了。歐鵬又拿出指南針,看了半天,再掏出GPS,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