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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認為,如果只從實力角度來考慮崇佛,則&ldo;不免失之虛偽&rdo;,如此治康&ldo;無以促進康民之傾心結附&rdo;,因而也無法&ldo;開康省新文化之良機&rdo;。他主張從佛教文獻整理、學說研究、論辯等處著手來形成新的文化基礎。
祖父之關注佛學研究,除了是出於和佛教界人士深層文化溝通的需要之外,確實有一些現實問題的處理需要他對佛學有所瞭解。比如,佛教中有黃、紅、白三派,從尊崇佛教的理念出發,三派同在尊崇之列。而從政治治理上考慮,哪一派更需提倡,是祖父在康區當時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要處理好這個現實問題,就需要對這三派的特點有所瞭解。祖父當時採取了&ldo;特別提倡黃教&rdo;的政策。他這樣做具有對佛教中這三派的認識上的根據:
&ldo;紅、白兩派,其教授法多宜於上根人。黃教普遍上、中、下三根,其特點為講究性相、嚴守戒律二者。講究性相,則知識明,嚴守戒律則行為正。果使人民知識皆明,行為皆正,政治上所得之裨益尚可計耶。&rdo;
當時在康區最流行的教派是黃教。從文獻看,祖父在上個世紀30年代即對於黃教所倡導的&ldo;三士一貫學說&rdo;進行過研究並有心得。在他看來,這一學說對於出世法和世間法具有兩相圓融之妙。他認為,撇開出世的一面不論,即使僅從&ldo;政學&rdo;角度看,該學說也有值得重視之處。他將黃教中&ldo;下士學說&rdo;、&ldo;中士學說&rdo;和&ldo;上士學說&rdo;的現實意義分別做了一番推演,其論述如下:
&ldo;甲、下士學說,以明業果之取捨為中堅。此項學說,如果昌明,能養成人民止惡行善之自信心,而發為自治自強力量,掃去一切聽天認命之依賴惡習與不正確之知見,自創美善環境,而躋之富強。今日欲恢復民族,尤非提倡此學,不易策發其原動力。
&ldo;乙、中士學說,以出離心為中堅。此項學說,雖重在出世,但如果昌明,能養成社會上之高尚風概,而一掃沉溺物慾率人相食之流弊。
&ldo;丙、上士學說,以大菩提心為中堅。此項學說,特別闡明孝字意義充類至盡,多為儒家所未逮。舉凡犧牲自己利濟他人,拔一切苦予一切苦予一切樂之高深道德偉大人格與事業皆由此發生,如果昌明則能養成社會上之多數真實賢明首領人才。&rdo;
可以看到,祖父在討論&ldo;三士&rdo;學說的時候,不限於知其然,他更關注的是該學說在變化了的社會環境、國際環境之中,有哪些積極因素可予引申。培養止惡行善的自信心,引發自治自強的力量,養成高尚風氣,培養利濟他人的賢明首領人才等,都是這種取向上的思考。
在對西康的治理和對康藏佛教的研究過程中,祖父逐漸體會到,在經營康藏地區中易犯的錯誤之一,是認識不到康藏佛教和漢土佛教之間的差異。而這種差異,是理解康藏地區宗教文化與漢地不同的不可或缺的環節。他認為,康藏地區&ldo;之難於治理者,不惟其地理環境之特殊,語言文字之差異。而其最重要之原因,實由其宗教文化之不同,不易為外人所瞭解。故以吾漢族同化力之強,接壤而居,自唐迄今,歷千餘年而終不能沆瀣一氣者,即以此故。&rdo;祖父在1943年的一篇題為&ldo;國人對於康藏佛教應有之認識&rdo;的文章中,從康藏佛教的特點入手,對其和漢土佛教的差異進行了一番比較。他舉出並作為比較參照的康藏佛教主要特點包括:顯密具備、內外合修、大小兼賅。現將其做出的比較錄於下:
經堂(3)
&ldo;一、顯密具備
&ldo;佛法之顯教,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