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獨修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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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開始為生計打算。我現在被停業,即便有案子也無法代理。好在執業之初,我和瑞子摸爬滾打,也積攢了一些資源,現在是該想想如何利用和開發好這些資源的時候了。
這裡要給各位看官嘮叨幾句小律師生存的艱辛,或許將來有律師朋友看到這部小說,誠盼共勉。
律師資源說白了就是案源。一個律師,你業務再好,沒有案子給你做,你空有一身武藝也無法施展,要麼餓死,要麼氣死。
古代有很多名士因為懷才不遇,最後鬱鬱而終。其實“鬱鬱而終”也不過是好聽的說法,結局也不外乎餓死或者氣死這兩種。因為誰都大不過“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法則,而且這個法則貫穿了世界上所有物種生存軌跡的始終,它不僅僅適用於人類,適用於現在。
所以,如果無“才”,便也罷了。心性平淡,隨遇而安,說我“懶”便“懶”,說我“庸”便“庸”,一生粗茶淡飯,最後無疾而終,也是幸福。
若是有“才”,那便辛苦。因為你首先得尋找舞臺,如果找不到供你施展的舞臺,那麼這些“才華”最終極有可能成為你餓死或者氣死的根源,遺憾在所難免。
所以很多時候,作為律師,學會開拓、挖掘資源,甚至比精深的業務技能更加重要。
還記得郭老師不知在哪段相聲裡曾經講到過,“相聲是說、學、逗、唱四門功課,但有時候這四門功課加在一起,也不如讓您心甘情願把錢掏出來重要”,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當然這也並不是說為了尋找施展抱負的舞臺,不惜荒廢了業務去大搞宣傳和推廣,甚至是不擇手段的虛假宣傳或惡性競爭,這裡只是想道明律師業務技能背後的功夫,以及學會這個功夫的重要性。這也是行內常說,“律師行業,門檻在門裡面”的原因。
我也終於明白,當年面試我的那個主考官,問我的最後一個問題的真正含義。他不過是想告訴我,一名成熟的律師,除了業務精深之外,還要有“門檻內的功夫”。而合理、合法地收取報酬,也是這“功夫”中的應有之義。
律師的勞動本就屬於智力成果,而一份智力成果自有它本身的價值,所以作為律師在與客戶談到勞動報酬時,不可“看菜吃飯”、一物二價。更重要的是,要準確定位自己工作的意義和價值,不可拿工作來講人情,如果自己的工作確實達到客戶的目的和預期,那麼客戶是願意在合理範圍內支付報酬的。如果沒有達到,哪怕是一分錢,客戶也會覺得不值,而且在埋怨、責怪甚至追責時,他也絕對不會和你講人情。
勞動成果的價值和尊嚴,也是一名律師的價值和尊嚴。我終於知道了面試考核時那個問題的答案,內心不由升起對那位考官的感激,感激他當時不著痕跡的點撥,一番經歷之後再次回想,有如醍醐灌頂。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
曾經在剛執業還沒有案子做的時候,我和瑞子為了把自己推廣出去,也動了不少心思,因此在微信和電話裡有不少最早的客戶。當時這些客戶大多是諮詢和代寫文書,真正能形成案件的很少,但那時候我們就是這樣慢慢做起來了。後來漸漸有了自己的案源,這些最初的客戶也就慢慢沒怎麼顧著了。
現在我不能接案子,就打算著把這些最早的客戶匯攏過來,做些諮詢和代書工作,這樣,維持正常生活開支應該是不成問題的,而且,這還會成為我今後重新執業的珍貴資源基礎。
這時候我才深刻地感覺到,曾經你不怎麼在意的東西,有可能成為你後來救命的稻草。也是在這時候,我開始學會珍惜當下我所擁有的一切,也開始懂得,須有經歷,方得成長的道理。
當然,既有資源的鞏固和挖掘也是需要方法的。我把微信好友和電話簿裡的聯絡人重新進行了整理,然後建了一個微信群,